《电视剧母版制作规范》对电视剧母版时长、署名、图像、声音、字幕、封装格式、制作质量等进行了技术量化和统一规范。自202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电视剧母版制作规范》提出了依法依规署名、诚实信用署名等规则,通过规范电视剧署名方式,引导全行业提高电视剧著作权保护意识,更加有力保护创作、保障公平,营造尊重原创、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具体的署名要求:
署名要求
01依法依规署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署名,构建良好作品署名秩序。
02诚实信用署名
作品署名情况应如实体现作品权属情况。
03清晰有序署名
片头、片尾署名分别依据合同约定的顺序进行署名,外籍演员或工作人员应添加国籍标注,港澳台演员或工作人员应添加相应区域标注,形成清晰、有序的署名规则。
04规范表述署名
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权益,促进作品的版权交易,避免署错名、使用简称和台标等不规范形式署名以及不同载体不同署名等情形。
署名严格使用规范主体名称及汉字表述。
05著作权声明
片尾增加版权标记“权利声明©/****年 本作品完整著作权归属于***所有”,以此方式对外公示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06独占性权利声明
享有一项或多项独占性著作权财产权利的主体应在著作权声明中注明。
07署名一致性
制作机构向播出机构或发行机构交付时,署名应与经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审查通过的版本一致。
08演职人员署名
对于非电视剧权利人署名的,不应将其在“出品单位”或“制作单位”处署名,杜绝出现挂名、顶替署名以及遗漏署名情形的发生。
演职人员在电视剧的署名方式、顺序、位置等由聘用合同约定,制作者应在与演职人员签署聘用合同时就署名问题进行沟通和约定,避免争排位等署名纠纷的发生。
未直接参与艺术创作的辅助工作人员不在片尾署名。
(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