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报]乐坛需要“好声音”更需好作品

时间:2012年10月12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左岸

  日前有媒体报道,四川卫视《中国藏歌会》在半决赛时遇到一件颇具乌龙性质的事,歌手萨顶顶代表作《万物生》遭遇挑战,实力选手达娃卓玛的重新演绎被观众誉为“美过原唱”,更有甚者,当本期录像的视频提前网上“剧透”后,更是激起网友的一片叫好之声。在此舆论之下,有爆料称网友之言已经激怒萨顶顶,表示她有可能会发“禁令”,不允许选手再在比赛时演唱自己的歌曲。

  其实,类似现象这些年并不少见。就拿刚刚结束的《中国好声音》来说,该节目在第一期的时候,就曾发生因为翻唱歌曲《我的歌声里》而迅速走红的李代沫,收到《我的歌声里》原创者曲婉婷所属的环球唱片公司发来的律师函,直指翻唱者在未经原创者本人或唱片公司授权下,于歌曲MV和浙江卫视《中国好声音》等节目和场合中使用该歌曲属于侵权行为的事情。再比如农民工组合旭日阳刚由于翻唱汪峰的《春天里》走红网络后,也很快被汪峰方面明确告知他们今后不能以任何形式演唱《春天里》,等等。总结这些个案,除了著作权之争外,更重要的一点,则是它们其实正是当下音乐界原创作品极度缺乏的一种具体表现。

  分析《中国好声音》《激情唱响》《完美声音》《中国藏歌会》《中国红歌会》等音乐类选秀节目,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更为偏重选手对已有音乐作品的自我理解和演唱技巧的考验,但这不过是音乐表达的一个方面。笔者以为,加强从创作到演唱双方面直抒胸臆的表达应当是此类节目努力的方向。中国音乐既需要好声音更需要好作品,因为如果没有一部好的作品,再好的好声音又如何能被发现呢?诚如《中国好声音》总导演田明所言,现如今,我们只做出了好声音,但这档节目仍有自己的缺陷,就是版权和作品均非原创,所以我们现在希望更多的音乐人加入进来,创作本土的原创音乐节目,希望我们的选手靠作品来打动人,而非靠人气来推动。事实上,不管是《中国好声音》,还是《中国藏歌会》《声动亚洲》等选秀节目,如果有更多参赛选手能演唱原创作品,那么这些节目的功能就不止于让观众听到好声音,更能成为挖掘优秀音乐作品的平台。而不是像很多观众所感叹的,虽然有这么多好声音扎堆,却没有好作品,只能一窝蜂去翻唱或改编那几首老歌。

  翻唱或改编现有歌曲而成名的歌手的确不少,但歌手如果仅仅停留在这个层面,其生命力一定不会长久。纵观但凡在歌坛占有一席之地的歌手,他们不仅具有较强的唱功和舞台表现力,更重要的是都拥有自己的代表作品。说起刘欢,就能想到他的《弯弯的月亮》;说起那英,就能想到她的《一笑而过》;说起杨坤,我们能想到他的《无所谓》;说到庾澄庆,就能想到他的《情非得已》。凡此种种,都说明一个道理:一名真正成功的歌手,第一要素是作品,其次才是表现力和演唱功力。换言之,好声音是歌手的基本要素,但不是歌手成功的关键因素,中国乐坛不仅需要好声音,更需要好作品。


(编辑: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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