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评奖推动中国舞蹈事业发展——访中国舞协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冯双白

时间:2012年11月02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乔燕冰

  “评奖是协会工作的一个重要的抓手,我们一定要让这个抓手成为一个推动事业前进的平台。”谈及中国舞协评奖工作,中国舞协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冯双白给出了这样的定位。他同时表示,“我们要对得起社会公信力,要在社会上给出正义的信号、正面的力量。”

  中国舞蹈荷花奖是中宣部批准的国家正式奖项,旨在繁荣创作,推出新人,推动舞蹈事业的健康发展。冯双白介绍,1998年该奖项设立以来,获得了广泛好评。第一届荷花奖的获奖作品15年后的今天还在演出,足见奖项的含金量。舞蹈界的舞蹈比赛是1980年才开始设置的,此前整个国家舞蹈事业中没有比赛这一机制。比赛机制的设置大大推动了舞蹈事业的发展。

  “但是,进入2000年,舞蹈比赛评奖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挑战的核心是社会上出现的跑奖、运作、请客、送礼、塞红包等日益泛滥的不正之风,严重干扰了舞蹈评奖的质量。”面对这样的现实,近十年来,中国舞协对荷花奖的评奖工作做了一系列改革。

  第一,努力推动荷花奖评奖电视播出。2005年之前,荷花奖是不做电视转播和直播的。2005年后实行电视播出,并现场公开亮分,使荷花奖评奖可以直面公众的监督和检验。第二,先后实行创作者回避制、单位回避制、省际回避制等一系列回避制度。第三,设立评委库制度。将所有评委组成一个大评委库,每届比赛从评委库中临时选定评委,评委的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届。第四,在评委库制度基础上,实行大评委团评分、现场评委亮分制度。比如每场比赛大约15个评委参与评分,但只有9至11个人现场亮分,亮分评委在每场比赛前几个小时由组委会临时抽签决定。第五,实行评委会独立集中管理制度,以避免评委会与参赛队伍及外界接触。第六,实行评委意见与参赛队伍公开面对面制度。即每次宣布结果之前或之后,会把评委会关于作品的重要评选意见,向所有创作人员及参赛队伍公布,并相互交流。

  第七,设立比赛现场监审委员会追问制度。即针对现场观众对评选结果提出异议或举报,监审委员会现场将意见提给评委会,评委会现场回答。第八,实行最高分最低分提问制度,即每场比赛,监审委员会选择一到两个作品,现场提问给出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评委的打分依据,被提问评委必须现场回答。第九,在大赛之前一般会跟进一个以评委为主,所有参赛队伍参与的理论研讨会。第十,在评委设立上,设立代表观众的中国舞协观众评委。

  “实行系列改革措施,在保证评奖质量和促进舞蹈发展方面效果很明显。到目前为止,荷花奖评奖可以做到宣布完评奖结果,没有人提出任何疑议。但标准和目标不是评奖结果没有质疑,而是要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我们追求的是第一届荷花奖树立的标杆,即10年或更长时间以后,评出的作品依然受欢迎,这才是最好的评奖结果。”冯双白说。

  冯双白强调,重要的不是评奖,而是以此为平台,促进舞蹈健康发展。为此,比赛会有意淡化名次的争执,将其转化成艺术和学术上的真诚探讨。未来的评奖工作,中国舞协正在探索将网络初评作为评分参考,并希望尝试从比赛现场随机设定评委参与评选,从而不断完善舞蹈评奖工作。


(编辑:子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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