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中央呼吁:构建国家级统一数字版权公共服务平台

时间:2013年03月13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张亚萌 李博

民进中央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呼吁——

构建国家级统一数字版权公共服务平台

  解决好版权问题是发展大众数字出版的关键。当前,数字盗版持续影响数字出版行业的健康发展,新科技使得不法盗版者侵权成本大大降低、传播更加便利,而权利人的维权成本和难度却不断上升。针对大规模版权事件中权利人举证责任及维权成本的不堪重负、相关维权法律中涉及权利人保护执行细则的不尽统一、《著作权法》侵权赔偿标准的不够明确及相对滞后等种种现状,民进中央在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交的提案中指出了加强数字版权保护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民进中央在提案中呼吁,数字出版法律、法规等制度的立法工作亟待完善。要完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的“通知”与“删除”制度,出台符合法律规范的、更为便捷的版权通知方式,减轻著作权人的维权负担,平衡权利人的弱势地位;应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使用其提供服务的用户(暨可以通过其服务的进行内容上传的用户)提供基本完备的资料,并进行一定程度的认证,如发生内容纠纷,可以授权网络服务提供商向权利人提供内容上传者的基本信息,以便权利人主张其要求。

  “目前国内著作权侵权赔偿采用的是填平原则,填平原则首先依据侵权人的实际获利或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但一般情况下这两者都难以计算。”民进中央建议,针对侵权行为恶劣,须引入惩罚性赔偿的原则,同时法官自由裁量的赔偿标准应相应提高,加大惩罚力度。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版权行政执法的协查机制。对著作权人提出的构成行政执法监管的侵权行为按就近著作权人的原则进行立案调查,充分利用行政监管部门的资源优势,进行全国协查,最大限度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行政执法应与著作权人采取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进行联动。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并举,将加重盗版侵权的代价,有利于净化版权市场。

  “目前全国各地虽都有一些规模大小不等的版权交易平台,但没有数字版权公共服务平台,也缺乏全国性的数字版权交易平台。现存的交易平台多局限在某一地区,而且成立时间普遍偏短、规模偏小,在交易规范、标准方面都很不完善。”如何从根本上规范和促进数字出版产业健康发展,民进中央呼吁应尽快整合各地版权交易平台,构建国家级的统一数字版权公共服务平台,为数字出版行业提供全面的基础性和导引性服务,同时建立全国性的数字版权交易市场,整合现有的市场,统一交易制度和标准,以规范交易秩序、降低交易成本,推动行业的良性发展。


(编辑:子木)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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