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文化艺术市场乱象需加强行业管理

时间:2013年03月15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周 森(全国人大代表)

  现今文化艺术行业发展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其中影视作品、书籍刊物等文化类盗版尤其是网络盗版尤为严重,突出表现在正版与盗版价格悬殊,公民对于维护正版产权的意识不强。而在全国各地画廊、拍卖会及古玩字画艺术市场中,大量的假画假古玩充斥其中,阻碍了现代文化艺术的健康发展。

  这些文化艺术行业发展中出现的弊病,对于起步较晚的中国文化艺术产业的危害是巨大的,表现在:影响中国文化艺术的国际地位和中华文化走向国际艺术市场,以及国家文化管理部门管理职能的权威性,文化艺术行业内普遍对国家相关法规不予重视。人们对文化艺术市场不信任,间接制约了文化艺术行业的健康发展。文化艺术作品真伪混杂,扰乱了艺术品市场,打击收藏爱好者的购买热情,严重影响了各界艺术投资趋向。艺术品的地下交易既不受市场机制的约束,又没有市场上的稳定价位,更得不到法律法规的保护,损失的不仅仅是国家税款与艺术品市场,也包括艺术家本身。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充分正视这些问题的存在,加强监督管理力度,特别是国家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稽查,逐步规范艺术品的交易方式,制定符合国情和比较完善的行业管理法规。可以考虑对现行的宣传文化部门设置体制进行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组合,形成一个整合现有各部门与文化产业发展有关的职权和职能的综合性部门。成立一个直接负责管理文化艺术行业规范发展的部门,明确各种文化艺术产业的行业规范,让不断发展的文化艺术行业得到有效的法律制约和监督,使其更加完善健康地发展。优先整合文化艺术市场,对造假售假哄抬假艺术品的商家和个人加大处罚力度,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建议文化艺术行业内部建立自律公约,倡导作品公开经营。确保作者的合法权益和长远利益。零售和拍卖行业必须加强行业自律,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对买家负责的态度进行交易,对于故意销售伪劣品的商家和个人需采取严厉的处罚手段。惯例运作,使经营代理制形成气候。同时为提高经营者和书画收藏者、爱好者的素质和鉴别能力,开办书画营销方面的培训班、收藏班和讲座等。在各大艺术院校中聘请或邀请一批熟悉艺术市场规律、熟悉有关法律、愿意为维护艺术的纯洁和神圣而献身的法律工作者,为院校内的老师和学生举办艺术法规方面的讲座,包括:艺术家的知识产权保护、艺术家参与艺术市场活动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合同法的基本理论等。艺术家们要增强依法自我保护意识,掌握法律武器,具备同侵权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勇气。培养一批有文化水平和道德素养的中国艺术品鉴定专家团队。由国家有关部门或民间权威机构成立中国书画及艺术品鉴定咨询部门和单位。


(编辑: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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