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话剧无力付酬,知识产权如何维护?

时间:2013年04月08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怡梦

本报专访引发维权对话:编剧最低要求“寄张节目单”,导演微博回应“没有收入,也很无奈”

惠民话剧无力付酬,知识产权如何维护?

  3月25日,本报刊登邹静之专访《〈我爱桃花〉是生长式的,像一棵树》,篇末邹静之谈及作品《我爱桃花》的授权时说,西安、宝鸡、江西、贵州等地排演《我爱桃花》未付稿酬,甚至未和他本人沟通。3月28日,宝鸡市艺术剧院话剧团导演冯子夏看到本报报道后发微博作出回应,向邹静之表达歉意并陈述无授权排演的不得已,微博称:“由于是公益演出,没有任何收入,我们也曾想和您取得联系……本想给您寄去一份演出说明书,但是由于没有投资,我们连说明书都没有印制。”冯子夏表示,在没有任何投入的情况下,既要完成公益演出,又要保证戏的质量,只能选择有影响的剧作家作品。他们深知此举欠妥,但也很无奈。翌日,邹静之转发了冯子夏的微博并评论:“给张节目单就行。”记者注意到,邹静之在随后的微博中也反复说明:“看到一些大学要演这戏,卖票,或不卖票都联系一下。我的最低要求是寄张节目单。”

  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了邹静之助理王明辉。王明辉重申邹静之的立场并明确表示,他们深切理解在这个时代话剧艺术维系的艰难和剧团生存的困难,但这不能成为不尊重艺术家劳动成果的理由。“付不付稿酬并不是钱的问题,维护剧作家的知识产权应该成为基本共识。”

  据冯子夏的微博称,《我爱桃花》在宝鸡公益演出近10场,深受宝鸡观众喜爱,仅有150个座位的剧场每每爆满。据了解,这些演出是宝鸡市艺术剧院响应宝鸡市文广局“创建国家文化示范区”的号召,在未有任何专项经费注入的情况下开展的“惠民话剧月月演”活动中的项目。该剧院编剧张骥透露,选中《我爱桃花》,不仅因为它深入人心,还因为这部戏只有三个人物,布景简约。由于资金不足,他们常常以报纸糊墙、麻袋铺地充当布景,演出剧场也由旧排练厅改建而来,“这种条件卖票怎么会有人来,只有敞开大门让市民免费看演出。”演出宣传途径仅有话剧爱好者建立的QQ群及剧场前的公告牌。

  记者还了解到,像宝鸡市艺术剧院这样的境遇在基层院团中普遍存在,它们的收入部分来源于政府扶持,其余仅靠场地出租,演出大多非盈利,或根本无法盈利。部分中小城市文化消费意识尚未觉醒,政府亦未予此类公益演出足够的重视与支持。据冯子夏介绍,他们剧院演员劳务每场仅有30元,舞美等投入极少,只是在消耗过去的库存,也没有赞助。本月初,剧院上演了《原野》,冯子夏在微博中也向曹禺之女万方致歉。张骥表示,但凡有一分收入,也绝不可能不付编剧稿酬。

  据悉,宝鸡市艺术剧院话剧团正在为惠民活动排演《哈姆雷特》,但这样的演出还能维持多久,他们并没有把握。


(编辑:子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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