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四总部颁发《军队基层文化建设规定》
时间:2013年06月03日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徐 毅
据新华社北京6月2日电 解放军四总部日前颁发《军队基层文化建设规定》。《规定》对2004年颁发的《军队基层文化建设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这是新时期我军基层文化建设的一部基本法规。此次修订颁发《规定》,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主席一系列决策指示的有力举措,是积极适应时代发展变化和军队使命任务拓展的现实需要,是提高基层文化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
《规定》共9章48条,对基层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原则要求、主要内容等进行了充实完善。《规定》指出,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习主席一系列决策指示,围绕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这一强军目标,以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官兵主体作用,不断激发文化创造活力,更好地教育人、培养人、塑造人,为加强部队全面建设和军事斗争准备,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历史使命提供强大的精神文化力量。
《规定》紧紧围绕强军目标,着眼牢固树立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经过反复研究和充分论证,提出了一些新要求新内容新举措。比如,首次对野战文化工作进行了规范;对网络文化活动、DV动漫活动、仪式文化活动的内容进行了充实;对旅团文化活动中心、连队俱乐部的文化设施装备进行了细化;对全军业余文艺会演、“军营之星”评选等活动、比赛的周期进行了明确。
(编辑:孙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