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星:音乐体制外的特立独行者

时间:2013年06月17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

一个音乐体制外的特立独行者——发现刘星

  上世纪80年代,不同年龄、不同阅历的作曲家满怀求新求变的冲动,谱写出一大批可以传世的新作。如《长城随想》《流水操》等,不到十年间,佳作迭出,光焰四射,营造出现代中国民族器乐创作历史上难得一见的“辉煌乐季”。而刘星作曲的中阮协奏曲《云南回忆》便是这个“辉煌乐季”中的一颗灿烂之星。

  正值第二届华乐论坛举办之际,回眸民乐三十年,也让我们重新发现这样一位可称得上“天才”的创作者——刘星。你可以不知道刘星,但你一定知道这些电影:姜文的《鬼子来了》,张艺谋的《英雄》,何平的《麦田》,他们都把刘星的曲子拿去做配乐。“缺席”此次华乐论坛颁奖的刘星正在进行最“较劲”的音乐创作,而他致此次论坛的一篇有关民族管弦乐队的思考文章(详见本版),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民乐界较大的反响,也为整个中国音乐界带来真诚的创作之思。 ——编者

刘星在演奏

刘星作曲唱片封面

“要么是纯正的传统,要么够世界水准”——中国民族管弦乐队之思

□ 刘星

西乐管弦乐队的缺点是太和谐,中国民族管弦乐队的缺点是太不和谐

  中国民族管弦乐队是参照西乐管弦乐队模式而建立的,这本无可厚非,关键是两种难以相融的观念同时存在于乐队之中,既用中国传统、民间音乐的观念建立乐队,又要参照西乐的音响观念,演奏以西乐音乐体系为基础而创作或改编的作品,这就有问题。或者说,从一开始民族乐队的创立者就没有想清楚,这个乐队是个放大的丝竹乐队还是与西乐同水准但不同特色的符合现代音乐理念的乐队。

  一个丝竹乐队无论放大多少倍,其本质仍然是民间音乐,是以各具特色的乐器叠加为主体,所擅长的是民族、民间、戏曲等区域性音乐的横向织体语言,强调的是区域性特色。由于缺乏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我们的民族乐队所做的仅仅是把各个民族、民间曲种的乐器直接放在同一个舞台上,却没有有效的改进:整体音响平衡及整体融合性;乐队在音域、音质、音响上的张力;常规乐器所应有的完善技术与系统等问题,使其处于传统非传统、民间非民间、现代非现代之中。

  在两种乐队的比较中不难发现,如果扩大到多过西乐两倍的弦乐人数也仍然难以达到西乐弦乐群的音响,无论从音质、音量、音域、张力上都不能。胡琴高音过于紧张,音量小,且音域窄。高、二、中胡三件乐器的总音域加起来等于一把小提琴。很显然,把胡琴作为乐队主体乐器这个方向的前途并不光明。

  管乐方面,三种主要乐器各行其道,笛膜、芦苇、簧片。笛子唢呐太过个性的音质问题,太不稳定的音准问题以及与其它声部的融合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的改善。笙是优秀且独特的乐队乐器,可惜没有被合理使用。

  弹拨乐器的使用更是混乱,不仅常规乐器的演奏与振动方式各有不同致使音质差异太大而难以相融,而且音区重叠,使不同的音质及乐器特点叠加在一起。以常规配置扬琴2柳琴2琵琶4中阮4大阮2来看,人数最多的两件乐器不仅音质不融且音区重叠(琵琶仅比中阮高一个大二度)。不融合的音质相叠必然会削弱力度的质感及张力的表现。

  从乐队的总音域比例来看,也是中间很大上头很小,这种乐器配置所产生的既不平衡又不相融的音响,使得扩大的人数非但不会增加乐队的表现力,反而会降低表现力,使整体音响浑浊而乏力。有时总觉得民乐不够整齐、重音无力、音响发散,虽然有乐师演奏水准的问题,但首先是不合理的乐器配置造成的(这是华人的观念问题,不是听觉问题),整体太不融合的音质会相互抵消,显得杂乱、力不从心,暴露出乐队的局限性,从而降低了表现力。

  一方面民族乐队需要大量的优秀作品以充实曲目库,而另一方面音乐学院毕业的作曲家学习的都是西方音乐理论(民乐系学生所学的也是西方和声学),在面对完全不同于西方体系的乐队音响中,在这样混乱的音响、编制与演奏观念之下很难写出、奏出能让世界认可的作品。

 自信来自你做的

  是你所擅长的

  为什么传统的江南丝竹乐队在演奏时表现得得心应手?各个乐器声部都能保持个性又相互和谐及互补。因为音响观念、演奏曲目、演奏标准与主体乐器擅长的统一与协调,音乐才动听。

  由于文化的因素,大型乐队并不是我们所擅长的,至今我们在很多方面都还没有形成真正有效的宏观、长远的观念。或者说,中国民族管弦乐队的产生并不是民族文化本身的自然需求,而是被产生的。被产生极易成为东施效颦,学形而略精髓,反把自己弄丢了,这恐怕非仅仅体现在民乐方面。

  今天许多民族乐器的演奏家、乐师及音院教师仍然把民间音乐与现代音乐的演奏标准混在一起,甚至是按照民间音乐的演奏标准及观念来演奏及要求学生,导致人们对概念及标准的混乱。比如业界普遍认可在个人独奏音乐会上以演奏多种乐器来展示才能一样(或同时教授几样乐器)。这种现象正是民间乐器长久以来的演奏观念及演奏标准,反映了民乐演奏在现阶段尚处于民间音乐与现代音乐之间。今天的欧洲,仍然有许多这样的民间艺术家,他们可以在一场音乐会中一个人演奏多种乐器,既演奏古长笛、古提琴,还能演奏古弹拨乐器。

  西乐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在每一次重大的乐器改良中激发出大量的优秀作品,这些作品又促使乐器进一步改良,使每件乐器的表现力无论是乐器性能还是演奏能力都得到最大限度的伸张。由于在演奏曲目、演奏标准、演奏技术、乐器性能等方面的完善,所以我们看不到某个著名小提琴演奏家同时又是著名大提琴演奏家的现象。而由此奠定的现代音乐及大型乐队的标准,是跨区域、跨民族的,可以使不同民族、不同区域的人在同一标准下展示才能,所以其包容性及演奏的空间更广大,更有能力表现更多类型、风格的乐曲。

  在半个多世纪之后,我们的“大型民族乐队”如果是在现状的基础上发展,前途极其暗淡。从金色大厅的结果不难看出,当这个乐队放在世界范围的时候,清楚地暴露出由于乐队本身建制所带来的尴尬,这种既不符合西乐又不符合中国传统的音响,直白地讲,是属于爱好者的状态,即自娱自乐、自我评价。

 最重要的是理清思路

  大型乐队有两个标准:要么纯正的传统(独有),要么够世界水准。在这个思路下就很清楚,华人可以有两种大型民族乐队:1.纯正的大型民间乐队。如大型广东音乐乐团、江南丝竹乐团等,保持纯正的中国传统、民间音乐的音响及演奏观念,体现各自特色,只演奏以其音乐体系创作或编配的作品。这个容易,因为是我们擅长的根基的东西。2.现代音乐体系的乐队。改造现有乐队使其成为与西乐同水准但不同特色的乐队。这个很难,因为首先要解决现代乐队所必须具备的两个基础问题:

  一、音响问题。借鉴西乐音区配置均衡的音响观而非形制。去掉或改良扁平型及过于个性音质的乐器,用音质圆润、融合性强的乐器作为乐队的主体乐器。比如以笙群及阮群为主体的乐队,增加整体和谐,变管弦乐队为管弹乐队。

  二、演奏问题。

  把演奏标准分为两类:

  1.现代音乐的演奏标准。

  完善的演奏技术是现代音乐演奏标准的基础,也是与民间音乐演奏标准最根本的不同。现代音乐以音准、节奏、音质、扎实的高标准的基本功为基础,强调有系统的精细分类的各种能力、各种技术练习;最终得以最大限度地提升演奏的表现力,完善现代音乐的评价系统。

  高水准的演奏平台是杰出演奏家的土壤,也是激发作曲家创作空间及热情的基础。

  2.民间及传统音乐的演奏标准。

  演奏标准的混乱不仅制约着现代音乐评价系统的完善,也打乱了传统音乐本已很完善的系统。所以,音乐学院应该把现在的民乐系分为:(民族)现代音乐器乐系与(民族)传统音乐器乐系。两者之间相对独立,各自的演奏的标准不同,评价不同。其目的:一是让传统及民间音乐能够相对独立地保持自己的特色与纯正,更好地保护传统音乐的系统,更好地传承传统音乐的精髓。二是让现代音乐系统真正独立出来,只有脱离民间音乐的观念、评价、演奏标准,才有可能建立高水准的演奏平台。

  总之,具备整体和谐、综合表现能力更强、拥有完善技术、具有现代东方魅力的乐队才是中国民族乐队能够长远发展的方向。除了推广普及、尝试新的编制、不断改良乐器制造、创作更多优秀作品等方面,更重要的是提高我们自身的标准,完善我们的系统。


(编辑:孙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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