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应“告别”政府扶持——访北京大学教授陈少峰

时间:2013年06月20日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张贺

  5月26日,第三届中国文化产业前沿论坛在京举办,论坛同时发布《中国文化企业报告(2013)》。作为报告执笔人,北京大学教授陈少峰在会上对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趋势作了总结和分析,他认为,我国的文化产业已经进入告别政府推动、企业自主驱动的时代。

  记者:中国文化产业近些年的高速发展,政府的扶持和推动功不可没,您为何会得出“由政府推动向企业自主驱动转变”的观点?

  陈少峰:我认为,文化产业现在迎来了一个新的阶段,也就是由政府推动为主转向企业自主发展。最典型的就是动漫,现在很多地方政府已经撤了对动漫公司的扶持了。文化企业不能光靠政府的投资和政府的政策扶持,你必须靠自主来发展。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只要打个概念,政府就什么东西都给你。

  记者:您刚才在演讲中说“中国文化产业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平台为王’”,依据何在?

  陈少峰:中国的文化企业有一个最重要的特点,营业额最大的公司都是做平台的,或者平台加内容,没有一个纯粹是做内容做成特别大的,完全做内容而不做平台的基本上没有。所以,我们就得出一个结论,国外叫“内容为王”,中国应该叫“平台为王”,中国的特点是非常鲜明的。

  以中国移动为例,2012年中国移动的增值服务是1500亿元。换句话说,不是通话的服务,靠别的服务拿到了1500亿元。中国移动是个平台,它的营业收入我个人推测有680亿元左右来自于文化产业。它在全国做了9个基地,无线音乐基地一年收入就有300亿元。中国移动除了各种基地以外,还有很多内容下载,在线游戏,网页浏览,文化类短信等。我认为再过三年,中国移动的主营业务就是文化产业了。

  对公司来说,想做大就要做平台,但是对国家来讲,如果大家都去做平台了,后果将很严重,现在没人做内容或者做内容的人实力往往不足,做平台的人实力越来越大。当然,这里面平台越大,垄断的地位就越突出,有些是自然垄断,有些是人为的垄断,都会对我们的内容产业带来不利的影响。所以,我们今后的文化产业政策中有一条就是要反垄断,间接的反垄断,保护知识产权,加上反垄断,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趋势。

  记者:对政府而言,应该怎样应对这种趋势?

  陈少峰:从国家的角度来说,政府今后应该把钱花在支持和扶持内容上。现在国家的钱都投在大公司,而大公司都是平台,应该加大对内容产业的扶持。

  记者:您如何看待文化产业的娱乐化?

  陈少峰:娱乐化是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有两个特征需要注意,一个是娱乐化无所不在,一个是青少年成为主流消费者。在整个娱乐化的趋势中,有三个东西是免不了的——低俗化、视频化和体验性。青少年对传统文化了解不多,情感上很淡漠。所以,受娱乐化影响,传统文化传承可能会受到很大影响。

  当然,做文化产业跟做文化不一样,做文化产业就是要把握大众,而不是小众。大家知道特色文化主要是针对小众,比如我们闽南的梨园戏就是针对闽南一小部分人,特色文化只针对小众,娱乐才能针对大众,做文化产业不能以文化为主,要以娱乐和新闻为主,以大众为主,不能以小众为主。做文化产业不是做文化,做文化产业是做跟文化有关的娱乐,这么说就比较清楚了。


(编辑: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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