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报:知名媒体岂能刊登“小三宣言”!

时间:2013年08月23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

  一则“张太”致“前任张太”、被网友称为“小三宣言”的广告8月20日赫然登上了《南方都市报》,其嚣张、霸气和低俗,让人叹为观止。广告挑逗意味明显,“你放手吧”、“输赢已定”、“好男人,只属于懂得搞好自己的女人”、“天下无三”等词句十分醒目,一时在网络上疯传。人们先是大跌眼镜,纷纷猜测何人敢发如此言语,随后得知居然是某化妆品策划的系列商业广告,当即引起公众强烈批评。如今广告被叫停,工商部门以涉嫌违法对其启动了立案调查程序,很好。

  就像一段剧情,“天下无三”广告留足了悬疑、吊足了读者的胃口,先惊世骇俗吸引眼球,又利用人们的猜测扩展影响。从制造话题到带动传播,可谓深得传媒“创意”之三味。但此次广告的所谓“三味”,挑衅伦理,宣传不良价值观,低俗恶趣,简直是赤裸裸的卖丑。我国《广告法》规定,广告内容应“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不得“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天下无三”广告明显“剑走偏锋”,其“创意”俗不可耐,当事报纸在有相应审稿流程的情况下,还是给广告放行,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据报道,当事报纸事后称是“误判”,审稿流程是“对照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从而才把它放出去的”。在对照了法律法规之后,当事报纸仍然“误判”,言外之意,“小三”在现代社会并不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甚至可以广而告之。如此荒唐的逻辑,与其说是解释,毋宁说是推脱,用“误判”为广告“擦边球”让行,从而使之走向无底线的深渊。

  商业要赚钱,媒体要创收,这是可以理解的。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许多广告也遵循着这一原则,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发挥着积极的商业效应。但是,总有那么一些人,创意是“唯眼球论”、“唯影响论”,于是尽日琢磨窥私欲、享乐欲等人性的阴暗面,进而量身定做传播的内容,去挑逗、迎合这些低俗、恶俗的趣味。如此创意,踩的是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的边线,走的是“下三路”的“擦边球”路数,一次又一次地不断探底社会的承受度和忍耐力,只要炒作起来了,无论恶名骂名,都算成功,可谓利字当头不要脸。

  “天下无三”的广告模式,就是对“擦边球”无底线的侥幸心理。而“小三宣言”能够堂而皇之登上一家不乏影响的报纸广告版,更是让人惊诧莫名。

  广告是什么?广告是为了某种特定的需要,通过一定形式的媒体,公开而广泛地向公众传递信息的宣传手段。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媒体,其广告或多或少也都会起到传播社会正能量的作用,比如“我能”、“一切皆有可能”等广告语。如今的“天下无三”广告,以创意之名,行污染公众视听之实,看似新颖,实际已是想象力枯竭。这样的广告和刊登这样广告的媒体,成为公众批评的靶子也是必然。

  无论以“创意”为借口还是用“误判”来推脱,公众自有社会道德的一杆秤。“天下无三”广告的“续集”被叫停,笔者认为,这样有悖于公序良俗的媒体行为,有关部门必须坚决叫停,严肃处理。(关戈)


(编辑:子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