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规范汉字表》定义“规范汉字”

时间:2013年08月28日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靳晓燕

整合优化汉字,调适已有各规范之间相互矛盾之处——

《通用规范汉字表》定义“规范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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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发布,使‘规范汉字’这一法律概念落到实处,明确告知表内列举的8105个汉字就是国家规定的通用规范汉字。”27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通用规范汉字表》相关情况。

  《通用规范汉字表》收字8105个,通过对以往汉字规范的整合、优化,调适已有各规范之间相互矛盾之处,用一个字表覆盖了以往多个字表的功能。《通用规范汉字表》虽没有恢复一个繁体字,但梳理了汉字的简繁、正异关系,以附表形式呈现了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之间的对应关系,方便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信息交流和海外华人的汉字应用。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张浩明介绍,《通用规范汉字表》分为三级,一级字表为常用字集,收字3500个,主要满足基础教育和文化普及的基本用字需要,也可以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识字标准。二级字表收字3000个,常用度仅次于一级字。一、二级字表合计6500字,主要满足出版印刷、辞书编纂和信息处理等方面的一般用字需要。三级字表收字1605个,是姓氏人名、地名、科学技术术语和中小学语文教材文言文用字中未进入一、二级字表的较通用的字,主要满足信息化时代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门领域的用字需要。《通用规范汉字表》还有两个附表,分别是《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和《〈通用规范汉字表〉笔画检字表》。

  “社会语言生活永远处于变动之中,规范可以在一个适当长的时期内起作用,但也必须不断改进和完善,《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定期修订是绝对必要的。”《通用规范汉字表》研制组组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王宁表示。

  一级字表与《现代汉语常用字表》有差异

  《通用规范汉字表》一级字表在功能上相当于《现代汉语常用字表》,发布后将替代《现代汉语常用字表》。为保持人们已经习惯的3500个常用字的数量,《通用规范汉字表》将一级字的字量仍定为3500个,但在具体收字上与《现代汉语常用字表》有部分差异。比如,《现代汉语常用字表》中有103字未进入《通用规范汉字表》一级字表,《通用规范汉字表》一级字表中有103字是《现代汉语常用字表》未收的。

  增加特殊领域用字

  有一些汉字,总的使用频率不高。过去,这类字进不了《通用字表》,给使用者造成不便,现在它们被纳入三级字,就有了“规范字”的合法身份。

  通过向公安部、民政部等相关部门和群众征集用字,收录了较为通用的姓氏人名用字、乡镇以上地名用字、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科学技术术语用字和中小学教材文言文用字。

  对44个汉字字形暂不调整

  字表研制过程中,为实现汉字字形标准化,课题组曾按照“尊重汉字结构、考虑宋体风格、遵循统一规则”原则,对“琴”等44个汉字的字形作了微调。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对字形微调存在不同意见。鉴于字形微调目前未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加上这一问题的彻底解决涉及宋体、仿宋体、楷体、黑体等多种常用印刷字体字形的规范。为此,《通用规范汉字表》仍沿用原有的字形规范,暂不调整。

  45个原异体字成为规范字

  过去,“皙、瞋、噘、蹚、凓、勠”被分别当作“晰、嗔、撅、趟、栗、戮”的异体字处理。如今,这6个字有了规范字的身份,和原来对应的“正字”有了明确分工。

  另有39个异体字,它们虽然与选用字音义相同或部分相同,但又有各自的特殊用法。有的经常出现在人名中,如喆(哲)、堃(坤)、淼(渺)、犇(奔)、昇(升)、陞(升)、甦(苏)、迺(乃);有的出现在地名、科技术语及其他特殊场合,如钜(巨)、菉(绿)、椀(碗)、袷(夹)、脩(修)。可是因为它们的异体字身份,会经常遭遇电脑打不出的尴尬,现在,《通用规范汉字表》规定它们在用于姓氏人名、地名、科技术语等特殊场合时视为规范字,矛盾迎刃而解。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常用字表》采用一级字表

  《通用规范汉字表》为义务教育阶段汉字教学标准的制定提供了科学依据。《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常用字表》采用了一级字表,又根据小学和初中不同阶段的特点,将3500常用字分成两个部分,分别安排在语文学习的不同时期,有利于将识字写字教学和阅读写作教学结合起来。《识字、写字教学基本字表》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常用字表》的基础上,选出300个构形简单、重现率高、大多数能成为其他字结构成分的常用汉字,有利于学生打好识字、写字基础,发展识字、写字能力,提高学习效率。


(编辑:单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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