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读物不能变“毒物”

时间:2013年09月13日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张贺

中宣部等五部门通知要求加强少儿出版管理和市场整治

少儿读物不能变“毒物”

  日前,中宣部、教育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少儿出版管理和市场整治。

  通知指出,近年来,少儿出版市场繁荣发展,为丰富少年儿童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要看到,当前一些出版物存在内容低俗、质量低劣等问题,有的甚至含有凶杀暴力、淫秽色情等内容,严重危害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家长教师对此反映强烈。

  通知指出,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让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期盼,是出版界义不容辞的责任。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少儿出版工作,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出版物,坚决禁止并依法打击。少儿出版单位要加强少儿精品力作的出版,不断满足少年儿童精神文化需求,让他们在良好的文化环境中健康快乐成长。

  通知要求,严禁出版传播损害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出版物。不得出版含有凶杀暴力、淫秽色情等内容的出版物,不得出版内容低俗、质量低劣的出版物。不得印刷、复制、发行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和非法出版的少儿出版物。从事少儿出版的单位,应具备相关专业编辑力量,切实加强对少儿出版编辑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的教育培训。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对存在问题的出版物、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给予严肃处理,坚决收缴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和非法出版的少儿出版物,取缔其销售行为。

  通知指出,网络已成为少年儿童获取知识信息的重要渠道,净化网上少儿出版环境是当前出版管理的重中之重。要加强对网上传播有害出版信息的管理,对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和非法出版的少儿网络出版物,及时删除封堵并坚决查处,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有关网站及栏目、频道,要责令改正或依法关闭。

  通知强调,要规范少儿图书价格,反对铺张浪费。当前,有的少儿出版物过度豪华包装、价格虚高,有的采取高定价、低折扣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损害少年儿童阅读权益,造成极大浪费。有关部门要督促出版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倡节俭,反对浪费,对违法违规的出版单位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和抓手,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立即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净化少儿出版物市场的专项行动,对面向少年儿童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物市场进行集中整治,严肃查处一批重点案件,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要加强少儿出版物质量管理。在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中,加强对少年儿童阅读的分级指导,做好对优秀少儿作品的宣传推广工作。行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引导行业自律。


(编辑:单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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