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中外文化交流 优秀影视作品将获国家译介

时间:2013年09月23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发出《关于遴选优秀影视作品进行译制有关事宜的通知》 。通知说,为加强中外文化交流,积极推动中国当代影视作品“走出去”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优秀电视剧、动画片和纪录片进行译制。

  通知指出,参加遴选的影视作品内容应能代表我国主流思想价值、展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真实反映中国国家形象。提出申请的影视机构应具有作品版权(或能协调多元版权主体) 、较高水平翻译团队和较强海外销售能力。(记者 郑荣健)


(编辑:子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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