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路和模式

时间:2013年10月08日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王冬梅

  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能。实现这一目标,关键是要厘清政府、社会、市场的各自职能定位,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文化服务的新思路、新模式,真正建立网络化覆盖、高效能运行、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注重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随着社会组织的发育成长,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的热情空前高涨,文化领域的非营利组织和志愿工作者开始涌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投资公益文化的意识不断增强,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主体正日益多元化。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既有利于减轻公共财政负担、拓宽资金投入的来源渠道,又有利于弥补国有文化单位不足、有效增加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总量。应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政策,放宽准入领域、降低准入门槛,引导个人、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捐助、捐赠、自办等方式,兴办公共文化服务实体,建设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

  注重改进财政投入方式。当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尚未完全确立,政府对公益事业的投入方式还比较单一,财政投入绩效考核机制也还不健全。特别是在文化领域,财政投入不足与投入方式不合理并存,成为制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瓶颈。在加大财政对公共文化投入力度的同时,应积极改进投入的方式方法,探索采用政府采购、资金基金、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多种资助途径,对于具备市场竞争的公共服务文化领域,也可通过招投标或特定委托方式吸引各类企业参与,逐步实现公共文化投入由“养人养机构”向“养事养项目”转变。同时,还要积极建立财政投入绩效评价机制,将项目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考评结合起来,把考评结果作为经费安排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注重推动资源共建共享。近年来,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规划实施了一批文化惠民工程项目,投资建设了一批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公共文化的硬件水平有了大幅提升。但由于缺乏统筹规划,我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还存在着分布不均衡等突出问题,公共文化资源的布局结构还不够合理、利用效率还有待提高。在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应按照统筹城乡、共建共享的思路,推动文化资源向西部地区、基层农村和弱势群体倾斜,推动公共文化机构低价或免费向公众提供服务,推动企业、学校等有条件的单位将文化设施向社会开放,推动不同系统文化设施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逐步实现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共文化资源的互联互通和综合利用。

  注重贴近群众实际需求。由于资源投入不足、考核机制缺乏等原因,一些公共文化产品内容针对性不强,与群众文化需求存在不同程度的脱节。在增加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同时,应充分考虑我国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人们精神文化需求的不同特点,注重贴近实际、体现特色,多提供群众买得起、看得懂、用得上的文化产品,多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在此过程中,要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动态反馈机制和绩效考评机制,围绕群众需要提供服务、根据群众评价改进服务,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针对性、吸引力和满意度。

  注重创新服务供给手段。伴随文化传播手段的日益多样化,人民群众的文化接受习惯也呈现新的特点。应立足基层特别是农村的具体实际,积极探索集中配送、连锁服务、流动服务等多样化的服务方式,切实解决长期以来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跟不上的问题。尤其是要抓住高新技术迅猛发展、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的有利契机,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建设,依托“三网融合”技术,大力发展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网络剧场、“公共电子阅览室”等新兴文化服务平台,努力构建数字化的现代公共文化供给网络。(作者单位: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编辑:孙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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