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拆除要经省级三个部门批准

时间:2013年10月21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郭青剑

国务院新闻办就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等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

传统村落拆除要经省级三个部门批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司长赵晖10月1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和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等方面情况新闻发布会上透露,随着前二三十年我们国家快速城镇化、工业化的进程,传统村落衰落、消失的现象日益加剧。全国经调查上报的12000多个传统村落,它们仅占我们国家行政村的1.9%,自然村落的0.5%,其中有较高保护价值的村落已经不到5000个。

  赵晖表示,我们国家几千年的中华文明是农耕文明,根基在农村,传承了非常丰富文化遗产的传统村落是我们民族的魂、文化的根,是国家的财富、世界的瑰宝,它不可再生,但是现在也面临着危机。自2012年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启动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组织了全国传统村落摸底调查,上报了1.2万个传统村落,其中清代以前的占80%,元代以前的占1/4,包含2000多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3000多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涵盖了我国少数民族的典型村落。二是成立了保护发展专家委员会,冯骥才为主任委员,他对这项工作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三是建立了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截至目前共有1561个中国传统村落列入到名录中。另外还编辑了一本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图册,一村一页,包括了每一个村的主要文化遗产照片和特征,还有村落的概况,还有文字的记述。将传统村落作为整体进行保护,这项工作全世界只有我国做过。四是印发了指导意见,明确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要规划先行、重在保护、最少干预、合理利用、活态传承,不得拆除,拆除的话要经省级三个部门批准。

  赵晖表示,传统村落是活态的、发展的,保护工作的难度比单项的文化遗产保护要难得多。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三部门拟用3至5年时间,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向上推一大步。一是继续深入调查,尽快完善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基本上能够把有保护价值的全部调查到。准备用一年多一点的时间,完善名录并建立档案。二是制定全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中长期纲要。三是健全保护管理机制,这是至关重要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方主体责任,指导传统村落编制保护规划,建立濒危警示制度。四是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五是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参与。最终使我国的传统村落得到较好的保护,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好的改善。


(编辑:孙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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