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科学发展观评价生态系统的进化

时间:2013年10月17日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生态文明,须用科学发展观评价生态系统的进化

最近,一篇题为《长江生态系统已经崩溃》的文章(下称文章),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该报道称“(8月15日),在《2013长江上游联合科考报告》发布会上,农业部长江流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简称 ‘长渔办’)主任赵依民心情沉重地表示,总体上看,长江生态已经崩溃,长江上游的金沙江干流鱼类自然资源也已濒临崩溃,特别是金沙江流域大规模地建设水电项目,今后恐怕还会有更多的长江特有物种消失。”。人们不禁要问,我们大家眼看着长江流域日新月异的社会进步和治理了长江的洪水威胁之后的突出变化,为什么得到的结果却是生态系统的崩溃呢?

  一、大可不必被生态“崩溃”吓破了胆

  这个疑问来自我们对生态一词的不同理解。生态(Ecology):它的原意是“研究有机体与它的环境之间的关系的学科”。生态学研究的生物组织层次有个体、种群、群落、生态(子系统)等等。在不同层次的子系统中,生态的内涵是大不相同的。

  不同层次的生态学中的环境内涵是根据所研究的目标来确定的,因此,当人们把包括人在内的整个地球作为一个生态系统来考虑问题时,与研究人员针对具体某一研究目标的局部生态子系统时,生态中环境的内涵和范畴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如在个体水平,所研究的目标个体周围的一切生物和非生物因素都是这个目标个体的环境;而在种群层次,就不包含种群内部的个体了,其他物种的种群和非生物环境就构成了这个目标种群的环境了。在群落层次,研究的目标是群落内所有物种种群的集合体(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等),所以这个时候的环境就只有非生物环境了;到了生态系统层次,研究目标是包含生物和非生物(群落加非生物环境)的一个系统,所以环境的内涵就是其它的生态系统了。

  对于不同层次的生态而言,生态的崩溃具有完全不同的含义。对于包括人自在的生态大系统而言,崩溃就意味着生态环境已经恶化到了严重的影响人类的正常生存的状态。但是,对于某一个物种或者是个体的生态子系统而言,崩溃很可能是该物种进化的必要条件,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一种必然趋势。

  我们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当然是要竭力恢复和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和自然进化。生态研究的目的也是努力维持各种生态因素的平衡。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这种平衡只能是动态的、相对的,因为,自然界的进化不可阻挡,一切既定平衡都不可能永恒。辩证的看,自然的进化,一定要打破一切固有的平衡,不断的淘汰旧的和催生新的。自然界中正是这两种维持和进化的矛盾,维护着我们的生态平衡。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生态文明的理念,这是对以往“保护生态”的口号的一个重要的提高。保护生态的口号,当指向包括人在内的整个自然界生态系统时,当然毫无问题,但是,当我们把这个口号,局限到了保护某一个子生态系统的时候,就可能出现了保护生态的结果与整个人类发展进化(即整体的生态环境)相矛盾的问题。所谓长江流域的生态,既可以指包括沿岸百姓生活环境的大生态,也可以仅指某一物种、种群的小生态。辩证的看,对于某一个体或物种的小生态来说,“崩溃”也未必就是什么坏事?例如,历史上恐龙的灭绝,就是当时恐龙的生态系统崩溃的结果。但是,这种崩溃却是一种进化。据科学考证,如果没有恐龙生态的崩溃,也就不会有哺乳动物的兴旺发展,当然也就更不会有今天的人类的社会了。所以,辩证地和历史地看,某一物种的崩溃,未必就是坏事。

  作为鱼类研究的外行,我们并不想去否认《2013长江上游联合科考报告》的结论,然而,我们只想更正和强调的是:崩溃的决不是什么长江流域的生态系统,而可能是长江流域某些濒危物种的生态。而对于整个长江流域来说,包括人在内的生态环境,不仅不会崩溃,而且正在变得越来越好。例如,上世纪30年代的大洪水,吞噬了数十万人的生命。1998年的大洪水,百万军民不得不在长江大堤上严防死守。但是,三峡工程建成后,去年长江出现的瞬时洪峰,已经超过1998年,然而下游的长江大堤和武汉等城市,不仅没有去严防死守,反而有很多百姓在江边公园的洪水中嬉笑打闹,享受着洪水带来的清凉和乐趣。这就是人类生存环境(即生态文明)的变化。不过,有点令人遗憾的是,生态文明的进步往往就是需要以某些物种退出历史舞台为前提的。这就是自然界的规律,这就好像人类的出现,只能在恐龙灭绝之后。

  二、诬蔑水电开发的考察结论缺乏事实依据

  该文章报道说“赵依民认为,金沙江段密集的水电开发,导致了大量鱼类栖息地遭到破坏和丧失,而水电项目所带来的洄游通道阻断、江水水温降低等连带效果,更是严重破坏了多种鱼类的生长规律,导致其数量急剧减少。”

  我发现赵依民先生的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按照文章的介绍“在金沙江中游石鼓段,专业渔民经过一个上午多次采样,仅获得5尾鱼类样本,只有3个种类,而历史上石鼓江段可以采集到金沙江大部分鱼类样本。”。文章还说“值得注意的是,金沙江流域历史监测到鱼类143种,而此次科考,3次鱼类资源采样仅仅发现17种鱼类样本,其中还有3种系外来物种,其种类、数量和个体大小均较土著鱼种表现出较强的优势性。”

  我们需要告诉赵先生的现实是,金沙江鱼类大幅度减少的情况,决不仅仅发生在今天,而是在金沙江水电的开发之前。早在2005年,金沙江上还没有进行任何水电开发的时候,就有过一场关于金沙江水电开发与“三条鱼”的争论。当时,为了开发金沙江的水电,以保护白鲟、达氏鲟和胭脂鱼的名义而建立起来保护区需要进行调整。有人坚决反对这种调整,但也有人指出,所谓的保护区实际上是虚假的,因为金沙江中早就见不到白鲟、达氏鲟和胭脂鱼这三种我们要保护的鱼了。

  为了证明这一点,一位同志曾经公开悬赏50万,奖励在江中捕获到这三种鱼中任何一种的人。然而,即便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但几年过后仍然没有一个人能够捕捉到这三种鱼。倒是在金沙江水电开发之后,环保部门要求开发商对金沙江中的珍稀鱼类进行人工繁殖研究,进行增殖放流。目前,除了白鲟还没有养殖成功,胭脂鱼和达氏鲟都已经成功地实现了人工孵化繁殖。随后通过增殖放流,这两种鱼也能被人们在金沙江中捕捉到了。这就是金沙江水电开发与珍稀鱼类的保护的真实关系。

  需要说明的是,考察专家们所说的“金沙江流域历史监测到鱼类143种,而此次科考,3次鱼类资源采样仅仅发现17种鱼类样本”的情况,如果属实,还应该感谢金沙江的水电开发。据记载在金沙江的水电开发实施之前,有关部门曾专门雇人采集金沙江现有鱼类的资源资料。据说两年的时间仅采集到了18种。而这次考察的专家们短短十几天的时间,就采集到了17种鱼类。应该说明水电开发之后,金沙江中的鱼类品种已经大幅度增加了。起码原来已经完全采集不到的达氏鲟和胭脂鱼,由于大量的增殖放流现在肯定可以采集到了。考察组这次没有采集到,说明金沙江中目前至少要有19种以上的鱼类。

  另外,文章中所说的“科考队发现,随着水电的开发,整个金沙江干流正在变成一串首尾相接的大型水库。科考队在对金沙江下游已经建成的水电站进行考察后发现,大坝建成后,原来的急流型河流生态系统被以深水、静水为特征的水库生态系统所替代,导致依靠急流险滩生存的鱼类失去栖息地。”。也令人十分生疑。

  我们几乎可以肯定地说,这种说法完全是虚构和杜撰出来的。金沙江水电开发的25级规划,目前还远没有实现。2011年底,金沙江才有第一座水电站金安桥蓄水发电,2012年也只有阿海和向家坝开始了初期的蓄水发电。直到前几天(今年的8月16日)向家坝水电站都还从来没有蓄水到正常高水位。根据考察报告发布的时间,在考察期间,溪洛渡水电站(上个月第一台机组才蓄水发电)和鲁地拉水电站(第一台机组本月并网发电),都还没有完成蓄水。也就是说,在《2013长江上游联合科考》的考察期间,金沙江上还没有任何一座电站的蓄水与上一级水电站的形成了衔接。更不要说什么“整个金沙江干流正在变成一串首尾相接的大型水库。”了。我们搞不清楚,现实中还没有根本出现过的事情,考察组的专家是如何“发现”的?

  根据这一情况,我们不难看出来,这个《2013长江上游联合科考报告》考察组的某些考察结论,根本不是什么对现场和现实的考察结果,而只是对社会上的某些“传闻”和谎言的“考察”结果。需要说明的是组织本次考察的WWF就是一个经常煽动和诬蔑发展中国家水电开发的极端环保组织。联合国的可持续发展高峰会议,为了能够对全球的气候变化,曾明确提议发展中国家积极开发水电。但是,WWF却经常以反对和减少水电开发为目标。他们在全球范围内曾多次资助过“反对和诬蔑水电开发”所谓“调研”,出版过许多类似《2013长江上游联合科考报告》一样的,建立在反水坝谎言基础上、骗人的“考察结论”。

  总之,联合国认为,积极开发利用水电是解决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我国金沙江某些鱼类的生态“崩溃”,不仅不是水电开发的罪过,而其还是水电开发的一个功劳。因为,尽管考察专家们自己不知道,但历史的事实却是:金沙江水电开发之前,金沙江鱼类生态崩溃的情况,比现在还要严重的得多。不过,辩证的看,某些濒危物种的生态的崩溃,和某些物种的灭绝,都是自然界进化的一种客观规律。对某些物种的生态保护,必须要让位于生态文明。我们今天提倡生态文明的理念,就是要跳出某些在保护某种小生态的口号下,反对社会正常发展和进步的极端环保误区。

  不能否认:尽管长江流域某些物种的灭绝是不可抗拒的客观规律,但从生态文明的角度上看,目前长江流域的总体生态环境,正在随着我国的社会发展变得越来越好。《2013长江上游联合科考报告》和“长江的生态系统已崩溃”的新闻报道,不过是一种混淆了大、小生态系统差别的标题炒作。由此新闻所引发的混乱更可见,我们当前大力提倡生态文明理念的紧迫和重要。在某些情况下科学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确实是不可调和的,但是,科学发展与生态文明则总是能高度的统一。显然,能否以“科学发展”的观念评价生态系统的正常进化,就是生态文明的理念与生态保护口号的根本差别。


(编辑:孙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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