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共同建议

时间:2013年10月28日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

  由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与中国国民党国政研究基金会共同主办的第九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于2013年10月26日至27日在广西南宁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俞正声和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吴伯雄出席论坛并致词。国共两党有关方面负责人,其他党派代表,两岸经济界、科技界、文化界、教育界等方面人士和专家学者约350人出席。两岸有关部门主管人士作为特邀嘉宾和特邀专家出席论坛。

  与会人士聚焦本届论坛“扩大交流合作,共同振兴中华”的主题,就推进两岸经济科技合作、加强文化产业合作、深化教育交流合作三项议题,展开深入讨论。会议认为,自去年第八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以来,两岸在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的基础上,形成更多共识,政治互信得到增强,各领域交流基础更加坚实,合作不断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继续保持良好趋势。新形势下,两岸应继续扩大深化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强优势整合,提升应对外部挑战的竞争力,实现共同发展与繁荣,造福两岸同胞,携手致力实现民族振兴。与会各界人士经过充分交流研讨,提出以下共同建议:

  1.积极推进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协议商谈和落实,加速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生效实施。继续推进两岸货物贸易、争端解决协议商谈,建立公平、透明、便利的贸易投资环境,争取早日实现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制度化和自由化。

  2.鼓励和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与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开展广泛合作,相互借鉴,融合发展。

  3.两岸应共同面对国际经济形势深刻变化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在密切两岸经济合作基础上,探讨和协商同亚太区域经济整合进程相衔接的适当方式和可行途径,提升两岸经济实力及全球竞争力。

  4.着力加强两岸产业合作。进一步发挥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及其产业合作工作小组作用。加强规划协调,促进建立两岸产业规划对接机制和产业政策协调机制,共同制订相关产业技术规范与标准。建构垂直和水平分工并行的两岸产业分工合作体系。

  5.推动加强两岸企业合作。引导两岸企业相互参股、合作研发,建立合作新模式。支持两岸企业家通过各种交流平台加强相互合作。

  6.深化两岸金融合作。完善两岸金融监管合作机制和货币清算机制,进一步相互开放金融市场,合作维护两岸金融市场稳定。支持两岸金融机构相互参股、互设机构,加强理论研究、信息、业务、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开发消费金融、财富管理、物流金融等新产品新业务。

  7.进一步深化两岸农业合作。支持两岸农业交流合作,推动两岸农业合作制度化。进一步扩大两岸农产品贸易,加强农产品检验检疫合作,为两岸农产品进出口设立便捷通道。推进两岸农业新品种、新产品研发和新技术交流合作,共同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提升国际竞争力。

  8.统筹规划、大力推动两岸科技交流合作,尽快研究商签两岸科技交流合作协议,实现科技交流合作的制度化。推动两岸科技界建立更紧密和稳定的合作关系,更好地发挥两岸科技互补优势,共同提高科技发展水平。

  9.研究加强两岸科技合作的平台建设,为科技合作创造更好条件。加强两岸科技研究发展机构的交流,鼓励共同建立研发中心。推动建立两岸高新园区交流合作机制,鼓励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两岸文化科技创新交流,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支持两岸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合作,共同为两岸科技产业发展和企业转型升级服务。 

  10.加强两岸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及环保科技、生物科技合作,促进相关产业共同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鼓励两岸就能源需求研究合作开发和相互支援的途径。发挥两岸可再生能源产业链上的互补效果及国际竞争优势,强化合作,提升效益。

  11.进一步完善两岸旅游交流合作机制,提升和丰富两岸旅游交流合作平台功能与内涵。推动两岸旅游业逐步实现产业化合作,重点开展旅游投资、金融服务、智慧旅游等合作。扩大旅游交流规模,提升旅游服务品质,保障两岸民众旅游消费权益,创造更佳旅游环境。

  12.继续落实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加强两岸医药品安全管理及研发工作,整合发挥两岸医药品研发优势,因应两岸公共卫生及医药需求,按照医药品安全管理公认标准确定的原则,合作推动双方技术标准及规范的协调性,以提升医药品的安全、有效性。鼓励两岸合作试点医院开发“远距医疗”和“健康云”,提高两岸医疗服务水平。

  13.持续推动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制度化、机制化。研究商签文化交流协议以及文化产业、出版交流、文物交流等文化领域相关协议。继续营造有利于两岸文化交流的政策环境,进一步调整妨碍两岸文化交流的限制性规定。

  14.深化两岸文化产业交流合作,提高两岸在文化、创意领域交流的规模与品质。扩大两岸文化产业人才交流,加强两岸高校合作开展文化产业学科建设,共同培育文创人才。促进两岸文化企业合作,支持举办两岸文化产业博览会及相关论坛。合作建立两岸创意城市网络及文化生活创新促进平台。

  15.促进两岸影视交流合作,加强制度化建设。拓宽两岸广电媒体交流合作渠道。继续支持两岸合拍电影、电视剧。加强两岸影视演职人员及创作人才双向交流。

  16.加强两岸出版交流与合作。推动建立出版交流合作机制,积极扩大出版物贸易和版权贸易。持续推动传统出版合作,加强动漫、网游、数字出版、手机出版等新兴业态合作。进一步落实与完善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共同维护两岸出版市场秩序,保障业者权益。加强两岸新闻出版产品开发、华文出版物国际营销渠道建设、新闻出版国际化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提升中华文化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17.提升两岸教育交流合作制度化水平,研究商签两岸教育交流合作协议。推动两岸全面实现学历互认,扩大交换学生及高等教育专业师资交流,审慎探讨发展两岸双联学制与开放大陆学位生参加台湾技术士技能检定。鼓励两岸搭建更多教育交流平台,建设两岸同源大学联盟。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办学,加强两岸学生服务平台功能,为学生就学、就业提供更多方便。

  18.共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合作,推动传统文化与精神的教育工作。鼓励两岸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中华传统文化教学研讨及师资培训。鼓励两岸合作编写国学教育书籍。支持举办以中华传统文化教育为主题的两岸青少年交流活动。

  19.结合两岸产学研资源,合作创建青年创新创业机构。鼓励两岸青年开展创新创业交流,举办竞赛活动。推动两岸青年创业团体互访,建构两岸青年创新创业交流平台,加强培育人才,形成创新创业社群聚落。鼓励两岸青年创办新兴产业新创公司,共同参与国际竞争。

  (新华社南宁10月27日电)


(编辑:孙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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