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三”将成广西法定假日 全区放假两天

时间:2014年01月10日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谢振华

  南宁1月9日电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每年农历“三月三”将成为广西公众假日,自治区全区放假两天。具体放假时间,将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每年年初确定后公布。

  “壮族三月三”不仅是广西壮族的重要节日,也是当地汉、瑶、苗等民族的重要节日,在广西各族群众心目中的地位不亚于春节。每年,广西12个世居民族中有2700多万人采取不同方式欢度“壮族三月三”,占全区总人口的54%。


(编辑:孙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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