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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节日:社会的精神日历

时间:2011年12月05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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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各民族的文化丛林中,中国古老的节日文化异彩纷呈。从纵向来说,每个月份都有节日,甚至在同一月份内就有几个节日;从横向来说,中国大地容纳了56个民族,每个民族都有其独特的节日文化。各民族的节日文化既互相传播互相影响,又在漫长的历史演变中保持了其独有的色彩。中国节日文化的数量、内涵及繁复程度构成了其博大精深的特色,这是一份宝贵的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邢 莉

  蒙古族,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生学位点学科带头人。主要著作有《游牧文化》《草原文化》《草原牧俗》《游牧中国》《观音信仰》《天神之谜》等。主编《中国女性民俗文化》,参写马学良等主编的第一部《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

  参加联合国自然保护组织委托中国科学院国家委员会完成的《对世界自然遗产九寨沟景区的文化考察》项目,向联合国自然保护组织递交了考察咨询。承担国家民委对中国少数民族宗教考察内蒙古地区项目负责人,合作撰写了调查报告。现在为国家教委985工程《中国少数民族的重大节日的调查与研究》项目主持人。

一 中国少数民族节日:知识的源泉

我们研究节日民俗的时候,要把节日的研究置于民俗知识空间,这样才可解读符号背后的意义。

春节时福建“姑田大龙”游龙表演 王世民 摄

  人的发展和各个族群的发展都要靠知识的积累。而中国少数民族节日给我们展示了一个民众知识体系。首先在节日时间的选择上包容着各个族群的历法知识。节日是一个特殊的日子。节日的本质属性之一是它的时间属性:“时间标志法取决于不同的工作条件及其与自然节奏的关系。”在这里,节日民俗时间不仅是自然时间,它更明显的意义是其文化意义与社会意义。

  少数民族节期的确定是其历法知识的总结。探究节日的起源与节气有关,但是节气并不等于节日。节气是反映我国物候的变化、气候的特点、时令顺序与农事的标志。而节日则包含着一定的风俗活动和某种纪念意义,是一种民俗文化现象。有的民族沿袭汉族的历法,也有的少数民族各自拥有自己的历法。火把节的时间,各地一般都定在每年的农历六月二十四日,对此,凉山彝族有关火把节的古谚语说:“猪月朔九夜,日子不用选”,意为每年的猪月也就是农历六月,朔九夜就是十五后的第九个晚上。彝族算日子一般是以十二生肖(属相)来推算,即一个月的第一天以鼠日为首以此类推,这一套记日方法与初一至三十记夜方法是配套的,如初一是鼠,那三十的一天为蛇,所以一个月不管月大月小皆为三十天,上个月的月尾一天为蛇的话,下个月的初一应为马,以此类推下去。

  岁时节日的节期选择是根据自然界的征候,人们根据自然界的征候而决定自己的行为方式。所以节期的选定不仅仅包括天文历法知识,还包括其生产经验,特别是农业生产的经验。在历史传说中,彝族火把节的起源与驱逐虫害有关。这正是荞麦要熟未熟的季节。许实《禄劝县志》风土志:“六月二十四日为火把节,亦为星回节,夷人以此为度岁之日,犹汉人之春宴相聚也。儿童执火把,屑松枝杂煤燎之,火焰满身,谓之送福。……男女齐会,四面绕坐,脍豕肉,饮酒,歌舞杂沓,以趋盛节。”人对气候的观察相应选择了节日时间,节日的日期与农耕文化存在着直接的联系。牧业的收获时间与农业的时间不同,虽然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但是其时间也是夏末秋初,牲畜长膘的季节,这是蒙古族的那达慕确认的大致时间。“节日及其习俗是几千年文化累积的结果,民众习惯用它们来表现自己心中的价值,走过有意义的人生历程。这种价值与文化形式契合是很难被改变的。”

  节日时间的确立包含农耕知识和牧业的知识体系。节日的产生与自然生态环境以及生产方式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每个民族都生活在一定的自然生态环境中,特殊的生态环境决定人们特殊的生计方式。生态环境不同、生计方式不同,所形成的节日也因而不同。例如,以牧业为主要生计方式的蒙古族、藏族形成了兴畜节、牧羊节、马驹节、马奶节等生产节日,从事牧业长期在马背上生活的哈萨克族、蒙古族、藏族等民族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中形成了多彩多姿的赛马节。而从事稻作文化的侗族、苗族、白族、么佬族、纳西族等民族形成了尝新节等。这些节期的选择和节日活动中民俗文化的象征符号,是民众在社会生活中认知时间感的过程,而农业劳动和牧业劳动又起到对其传承的作用。在这里节日时间是一种社会劳动节奏的秩序,个人行为实际上也是一种民众集体行为与自然协同,一方面表现为民众的生产行为受其制约,另一方面,也表示在特定的生态环境和文化场合中,社会的生产得以实现,人类的生存得以保证。节日时间的确立,为农业生产和牧业生产提供了认知和行动方便的系统。时间的象征是一种“类科学”的认知。

  少数民族节日为我们提供了生态知识体系。工业化的实现是以机械世界观为指导的。现代生态学的理论要求建立生态学的世界观。其要旨是:“人类的价值和意义包含在自然整体的组织进化的过程中。”“人类的肉体组织和精神结构都是在与自然界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形成的。人类的健康生存和持续发展都有赖于对自然的有机整体的维护以及与自然和平共处。”用现代生态学的理论反观少数民族的民间节日,少数民族民间节日时间的选择,少数民族节日的各项仪式的展演都是把人纳入了自然的整体之中。人将作为自然界的内在参与者促进自然的创造性进化。例如,敖包祭祀存在着诸种禁忌:不许破坏敖包周围的自然环境,包括不许挖土,污染水源;不许在敖包周围抛洒污物;不许大声喧哗,说不敬的词语等。祭祀敖包也存在着一系列行为规范,包括摆放供品和拜祭等行为方式。

  可见人类的生命的价值不仅体现在社会之中,也处于同自然整体进化的关系之中。这些民间生态保护知识不仅保护了人类的生态环境,而且为现代生态保护提供了启示。

  中国少数民族节日还为我们提供了宗教知识的体系。宗教不仅仅是一种信仰,还是一种完整的知识体系。宗教的经典其中所包含的教理教义是经过其创造者和信仰者在历史长河的互动过程中形成的完备的知识系统。我国有11个民族信仰伊斯兰教,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都有过古尔邦节的习俗。在对喀什古尔邦节俗的调查中,我们观察到明代建筑的尕提尔清真寺前积聚了6万人,这是一个盛大的公众场合,人们共同遵循着伊斯兰节日的规范,用同样的肢体语言表示对真主的尊敬和朝拜。伊斯兰教拥有特定的神职人员、组织体系、规章制度,而信仰伊斯兰教的维吾尔族民众则通过过节日时的肢体语言和口头语言表示对宗教基本的思想信念和教义学说的认可。节日具有公共性。我们看到古尔邦节是维吾尔族共同的社会心理、生活感情的表达,也是对伊斯兰教的知识体系的认知和传播。我们研究节日民俗的时候,要把节日的研究置于民俗知识空间,这样才可解读符号背后的意义。

  少数民族节日还包括少数民族的哲学观。蒙古族的敖包是由树枝和石头组成的。“敖包祭坛上的土石与木和其对天与地的崇拜形成对应的关系。在蒙古族的民间信仰里,对天的崇拜与对地的崇拜联系在一起,他们称天神为‘父天’或‘天父’,称地神为‘地母’,天父与地母具有双重性的关系。至于彝族为什么要选择二十四日即朔九夜过火把节,可能与彝族人的哲学观念有关。彝族的哲学认为一是天数,二是地数,即奇数为阳,偶数为阴,九又为奇数即阳数之极,九九归一。所以“九”表示男性之数。而火把节之后,太阳就从北南归,此后的气温开始下降,由阳转阴,故火把节也叫“星回节”。在这里我们发现了民间的两仪对应的思维,天与地、奇与偶等对应关系即对立统一的哲学观早就蛰伏在民间知识系统之中。不过其叙事的方式与哲学家文本的叙事方式不同,民间叙事的特征是通过民众制作的物化形式和肢体语言做哲学观的表述。

  节日是展示民间知识的体系,是民间知识的储藏库。

二 中国少数民族节日:人文精神的源泉

我们既看到各民族节日鲜明的文化内涵和文化特色,又看到中华民族各民族节日所凝聚的总体特色和民族精神,每个民族的每个节日,将其独特色彩汇入到中华民族整体精神的长河中。

  民族传统节日以特定族群内在的时间意识确认了自己的民族身份,而且它还是人们的生活得以依托的“社会的和精神的日历”。少数民族节日往往为人们提供共同遵循的社会观念和行为模式,是透视传统社会的一面多棱镜。在传统社会中,传统节日的内容不仅仅是民众的狂欢,在节日民俗中,我们看到在丰富多彩的节日狂欢背后的祈愿。

  其一,祈年的文化因子。节日是在特定的文化时间和文化场域举行的公共活动。各民族的节日时间的选择都是他们对应本民族的天文历法而决定农事活动的生活节奏。在《说文解字》中对年的最初解释是“谷熟也”。《谷梁传》记载:“五谷皆熟为有年,五谷皆大熟为大有年。”“有年”指的是农业丰收。云南小凉山的彝族称火把节为“年”,当地民众过火把节称为“过年”,可见火把节是与其农事相对应的节日。湘西苗族四月八有接龙的习俗,接龙就是为了求得雨水,求得丰收。

  其二,求婚求育的文化因子。在生物链上,人类是最优化的物种,要保持人种的繁衍,结婚和生子是头等大事。在传统社会里,由于科技的不发达,人力成为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发家致富的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条件,有了人,就有财,人愈多,财愈大。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渴望得到子嗣的愿望也往往通过节日表达出来。苗族有关四月八的传说丰富多彩,流传至今,起源于爱情的传说较为普遍。苗族青年男女之间自由婚恋,踏歌为戏。据《皇清职贡图》卷八记载:“花苗本西南夷,亦苗之一种。向无土司,自明时隶之贵阳、大定、遵义等府。民苗杂居,与编户一体输粮……俗以六月为岁首,每岁孟春,择平地为月场,男吹芦笙,女摇铃,盘旋歌舞,谓之跳月。相悦则相处,生子乃归夫家……”至今在湘西山江镇的苗族还有对歌婚爱的习俗。

  其三,祈求摒弃一切灾祸、获得福祉的文化因子。节日是在特定的文化时间和文化场域举行的公共活动,少数民族节日都具有悠久的历史。这表现在虔诚的仪式、纵情的歌舞、琳琅满目的服饰及各种各样的艺术符号上。民众的节日活动或仪式中的各种行为建立并展示了一个民族文化的整体系统。虽然节日中目不暇接的民俗文化符号具有多重层面具体的象征意义,表明了每个民族的节日文化结构和文化品格,但是我们要寻求的是不同民族的节日文化符号系统存在着的历久弥新的共通的文化精神。

  节日体现出和谐的文化精神。传统的生产活动完全服从岁时的安排,这样逐渐形成了对自然变化、适应社会生活的岁时节令习俗。岁时节日体现的就是人与自然和谐的精神。岁时节日活动是人们对岁时感应的象征符号。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对应着一种持续的传统社会基础。在传统社会里,为了维持人与自然的有机组成关系,人们创造了神灵观念。创造神灵的目的是通过神灵与自然沟通,也就是说,神灵是人类与自然沟通的媒介。少数民族节日体现出的和谐精神还体现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在民众的大型群体活动中,群体传播具有公共的性质。这里除了时间的公共性、空间的公共性之外,由于仪式被场域、氛围、规矩所规定,也就附加上了情境符号的特殊意义。正是通过具有狂欢性质的展演,达到了村落内部的和谐与村落之间的和谐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在喀什的古尔邦节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和关爱表现在民众之中的各个层面上,在家庭之间,在亲友之间,在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之间。他们约定俗成地形成了在节日期间对穷人施舍的习俗,在节日期间化解各种各样的矛盾也是古尔邦节的特点。古尔邦节是维吾尔族的文化血脉,它不仅周期性地展示自身的传统和坚持民族拥有的文化身份,还可以提高人的精神境界,而且还会把整个社会引向一个比单纯追求经济和物质繁荣更科学、更幸福的理想境界。传统节日对应着一种持续的传统社会的基础,它是维护社会和谐、推动传统社会前进的动力。在节日习俗和科学现代化之间,节日为民族文化留下自我设想和建构的空间。

  节日体现出生生不息的文化精神。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从遥远的历史走到今天靠的是民族文化精神的凝结,一个民族和国家要在全球化的语境下具有话语权也需要文化精神的张扬。我们自己民族的文化精神是什么,至今缺乏统一而科学的解说和全民认同。目前学界出现的一些对中华文化精神的表述,虽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基本上是把儒家思想遗产中的“和合”或“中庸”当成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化基因不仅仅通过精英文化、典籍文化表现出来,也通过优质的民俗文化表现出来。归根结底少数民族节日要显扬的是一种人文精神。在东乌珠穆沁旗旗庆那达慕大会上,显示的是著名的“男儿三艺”骑马、摔跤、射箭。那达慕文化中的“男儿三艺”归根结底显示的是一个族群的民族精神。跻身于世界之林的蒙古民族在追求一种壮美,一种阳刚之气,一种生命的博大与永恒。一方面,那达慕承载着民众生活制度和行为规范的内涵,是这些内涵上下传承的基本载体。另一方面,一个特定民族(社群)的民俗文化,体现着民族的性格,因而与那里的民众有着深深的情感纽结,又凝铸着它的民族精神。民间节日中到处都洋溢着生生不息的意识,这就是其内涵的内部语义。文化的多元化显示了各个族群节日文化的特色,但是各个族群节日文化的人文精神已经融入了中华民族的整体的民族精神之中。中华民族的文化在差异性中显示一体,在一体中看到差异,但是在文化内核民族精神的体现上,是美美与共的自强不息。

  人们把奥林匹克运动定位于这样几个词汇:出类拔萃、参与、奋进、诚信、和平、激励、友谊、荣誉、尊重、团结、活力。这些词汇同样可以概括出少数民族节日的文化精神。“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中华民族的文化性格是什么?生生不息,拼搏竞争,勇于进取,百折不挠,这其中包括爱国主义。

  少数民族节日在张扬民族精神的同时表现了各个族群的文化认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十分明确地指出:文化认同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关键。个体、群体或团体之所以把某种文化视作自己的遗产加以传承与保护,最根本的出发点就是它能满足身份确认的需求。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和保护中,我们经常可以感受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其拥有者或传承者所表述的本体意义。要实现文化认同必须有文化自觉:文化自觉是指一定生活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向,不带任何“文化回归”意思,不是要“复旧”,同时也不主张“全盘西化”或“全盘他化”……通过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确认自己的文化身份,张扬自己民族文化的个性,这正是世界可持续发展所需,可持续发展是多元文化的发展。历史上,殖民主义者要消灭一个民族或国家,除了用炮火征服外,更有效的是消灭这个民族的文化,特别是民间文化。因为民间文化具有相对的传承性、乡土性和自足性,是民族精神的表征。

  这种累积、继承并周期性地展示自己民族文化传统的节日往往负载着丰富多彩的民间传说。由于民间节日的展演,传说呈现了活形态,由于传说的历久弥新的传承,节日在民间生活中传递。在少数民族的节日传说里常常承载着一个哲学悲剧母题——生死母题,哈尼族姑娘节起源于姑娘抗拒不合理婚姻而殉身的传说;“蝴蝶会”起源于一对熟悉的少男少女双双化蝶;满族“年息花节”源于满族美貌姑娘被火神烧为灰烬后撒在田野上变成了年息花。生与死是人生的必然规律,但是对个体生命意识高涨的心理能量却使人追求“不死”追求“再生”,这除了表现对生命追求的理想之外,还表现了各族妇女对现实的超脱,蕴含着抗议,显示了巨大的伦理力量和道德力量,与节日相得益彰的传说同样是生生不息文化精神的显扬。少数民族节日文化所承载的民族精神为东方文化增添了光彩。

  节日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巨大凝聚力。人是文化的产物。在少数民族的节日生活中,反映的是一种集体意识。节日是特定族群的具有特定文化时间和文化空间的周期性文化行为,其产生依附于特定的历史传说。这些传说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生产和生活,这些传说又共同传播着节日。族群是一个共同体,内部成员坚信他们共享的历史文化,而这种共享的载体并非历史本身,而是他们拥有的共同记忆。节日与产生它们的传说构成了一种互诠互构的关系,都是集体意识的表征。

  民族传统节日是民族意识、民族个性、民族爱好与审美等深层次的民族文化的载体,是一个民族对自己的历史和文化的无比深刻的历史记忆,是一个族群在历史长河中智慧的结晶。周期性的节日增加了一个地域一个族群的内聚力,加强了他们对自己族群的文化认同,增强了自己民族的自豪感和民族奋进的精神。内聚性就是对中华民族精神的体现。每一个民族节日都在强化每一个民族的凝聚力。节日是族群实现自我认同的标识。中华各民族的节日构成了具有独特色彩的节日的画廊,但在共同的地域与共同的政治统一体中,在大传统的规范和制约中,在历史流变中,也往往容纳和融合其他族群的文化。例如,我国多个民族节日中都有耍龙的习俗,虽然其自成象征体系并有不同的起源,但是又共同组成了中华民族的龙文化。节日文化是一个流动的长河,互相影响、互相交融、互相吸收、各呈其彩。在此我们既看到各民族节日鲜明的文化内涵和文化特色,又看到中华民族各民族节日所凝聚的总体特色和民族精神,每个民族的每个节日,将其独特色彩汇入到中华民族整体精神的长河中。代代传承、历久弥新, 共同熔铸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创造力。这种无坚不摧的凝聚力不仅可以确立自己民族的文化品格,还实现了各个民族对中华文化的集体认同。

苗族 姊妹节 宁 静 摄

水族 卯节

京族 唱哈节

彝族 火把节

三 民族民间节日:审美创造的源泉

在少数民族节日里,我们看到了充沛的生命与其生存环境的协调所展现的美的形式。

藏族 赛马节 新华社记者 觉 果 摄

  中国少数民族节日是民众心智的表述。节日文化的起源与各民族的文化心理有关,对岁时的观察,对宗教的信仰与禁忌,对生产规律的遵循,对口头传说的创造,说到底都是一个民族文化心理的透视和折射,节日文化是民族服饰、民族饮食、民族艺术、民族祭祀集体行为组成的整体象征体系,也是民族文化心理和特有的审美情感的阐释,所以说民族节日是审美创造的源泉。

  对美的创造常常被当成艺术家的事业,被封闭在雅文化领域,似乎美与人的直接生存毫不相干。但是当江河被污染、草原大面积沙化、浑浊的空气遮蔽着天空的时候,我们感悟到另外一个层面:美是生活的一部分,美的存在与生活密切相关,美是支持生命的重要前提。

  在少数民族节日里,我们看到了充沛的生命与其生存环境的协调所展现的美的形式。比如,在蒙古族的那达慕上摔跤手在蓝天白云下摔跤。尤其是土族纳顿节的“会手”舞,当鄂家“会手”参加“跳会”要穿戴传统的服装,老年会手身穿白色斜襟长衫,手持扇子、刀、剑、鞭、戟、笛子、小型彩旗等器物,在打麦场上,在烈日下,以列队摆出如“一字长蛇”、“二龙戏珠”等舞姿的时候,他们是以群体的文化记忆在与天地自然对话,他们认为丰收是与自然协调的结果。

  生态美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它的和谐性。和谐是生命之间相互支持、互惠共生以及与环境融为一体展现出来的美的特性。通过这种形式,生物与环境之间互相融合,协同合作关系透露出来的神性,焕发出美的光辉。

  民间的审美制度进入民间的领域,进入日常生活的经验领域,并且内化为一种主体性的力量,直接参与到日常生活中,直接与日常生活相关联。只有当我们在意识形态与现实之间感受不到任何对立时,即,在一种意识形态成功地决定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以何种方式体验现实时,这种意识形态才会真正地“掌握我们”。

  少数民族节日是一个民族文化的整体呈现,它不仅为人们提供了某种共同遵循的社会观念和行为模式,而且是琳琅满目的审美画廊。民俗节日往往包括各种各样的民间工艺,尤其是各个民族的民间服饰更呈现出生态美的特色。苗族四月八服饰是其族群审美观的展演,从头到脚,展示了全套银饰。妇女的银凤冠上饰有多枝方孔古钱、莲花纹、梅花点、梅花朵等,其两端为对称的蝴蝶和半圆。银皮上悬有造型生动的二龙抢宝,双凤对菊和各种花草。银皮下端有九只展翅欲飞的凤凰。银花银蝶多组合或散钉于衣裤、围裙、胸兜上,图案有八宝、花卉、麒麟、虫、鸟、龙等。在苗族的银饰上,我们看到:其一,银饰所展现的图案是自然的动物或者植物的纹饰,也就是说,展演的是生态的一部分,是对人所生存环境的折射。其二,民众佩戴这些图案的银饰是对自我生命的和谐状态以及与普遍的生命关联和交融的感悟和体认,体现了一个相互推挽相互沟通的生命连续性。老子提出“道法自然”的美学理想,强调对天地和谐境界大化生机的参悟,其审美体验建立在“贵在法真”的基础上,银饰所表达的意念是一种自然的、真实的美。早在18世纪末,美学家就指出:“美是形式,我们可以观照它,同时美又是生命,因为我们可以感知它。总之,美既是我们的状态,也是我们的作为。”苗族银饰的植物纹饰、蒙古族摔跤套裤的动物纹饰在民众看来都是吉祥的,对他们来说,凡是“吉祥”的东西,不管其具体意义如何,其定性都是肯定性的,都是利于人类的。

  我们处在21世纪,文化正处于这样的状况:一方面人类的物质生产力和科技水平得到了惊人的发展,宇宙飞船可以飞向太空,人类可以开掘海底资源;但是另一方面,人类又遇到了与生存息息相关的生存困境。例如人口的增长、空气的污染、资源的枯竭等等。我们面临的问题是:人类在寻求发展,人类应如何发展?在此对少数民族节日体现的生态美进行反思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 在全球化语境下保护少数民族传统节日

承载着一个民族的文化血脉和思想成果的少数民族民俗节日在发生迅速的裂变,面临失去传承的危机。

傣族 泼水节

  马歇尔·麦克卢汉提出了地球村的概念。其概念的核心是全球化的大众传媒把整个世界连在一起。全球化打破了各民族的文化封闭状况,全球化使人们树立“全球意识”、“世界意识”、“人类意识”,这又是一种文化意识。在全球化的语境下,人类在反观其所在传统的农业和牧业的生产和生活中所创造的文明的全部价值,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经过不断地探索,现在人们达到了共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知识的源泉、人文精神的源泉和审美的源泉,它所包含的哲学理念、道德理念、信仰理念及价值取向并非只是“回忆”,而是镌刻在人们脑海中的“记忆”。它蛰伏在人类的集体记忆之中。因此,在全球化的语境下,它不仅属于某个社区、某个族群、某个国家,还属于“人类的遗产”。人类文化意识的变迁一方面引起了包括少数民族节日在内的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失和变迁,另一方面又提升了对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认知。

  在全球化的语境中,我们寻求文化多样化发展的同时,为了社会和谐发展,就要寻找具有普遍认同的群体力量,建构一种核心价值体系。少数民族节日文化存在着公众普遍奉行的价值观念和身体力行的行为模式。但是少数民族节日目前状况如何呢?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语境下,在不少地域和族群中,节日文化的整体象征符号已经不完整,甚至可以说支离破碎,像青海土族三川地区那样绵延20多个村落,基本保持了节日的“本生态”,保留了土族纳顿节的整体文化元素的少数民族节日在迅速减少。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语境下,中国少数民族节日正在急剧转型,被市场化、商业化。随着原生态民歌产生的原生土壤的消失,城市大众化审美趣味的兴起,传统的民歌用爵士乐演唱。在此我们感到传统与现代的冲突,两者不是对接,而是对立。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语境下,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正在进入旅游领域,变成节日的展演。文化进入了经济领域,变成了一种“资本“。这样的展演不可能是“原生态”的整体面貌的展现,具有文化意义的符号会在展演中消失。伪造的民俗旅游景观在践踏着民间节日文化的精华。特别是旅游中造就了两种观者的产生,一种是旅游的观众,一种是为旅游观众的表演者,在对于民间节日的打造中,观者和表演者由于所承担的角色不同,他们各自产生的审美想像无法进行等同的对话与交流,因此无法造就民间节日中民众的狂欢。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的多样性宣言》中指出:“目前世界上文化物品的流通和交换所存在的失衡现象是对文化多样性的一种威胁。”随着经济的全球一体化,文化的趋同越来越突出,富国强国的文化正在主宰着这个本来文化多样化的世界,而发展中国家和弱势民族正在失去文化的话语权。在现代经济、文化的变迁下,传统节日已经与产生它的传统社会相剥离,文化记忆的形式及其在文化机制中所发生的作用,都随着时代的变化而有所改变。承载着一个民族的文化血脉和思想成果的少数民族民俗节日在发生迅速的裂变,面临失去传承的危机。我们将要失去的是少数民族节日的人文价值和人文精神。而这样的人文精神恰恰是我们持续发展、民族复兴的基因和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需要。

  文化多样性作为世界性的国际标准应该激励各民族之间、各国家之间进行广泛的交流和对话。

  少数民族的民俗节日,是世代相传的一种文化现象,因此,在发展过程中有相对稳定性。好的习俗以其合理性赢得广泛的承认,代代相传,不断地继承下来;这种传承活动的特点正是民俗的传承性标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很短的时间内得到国人的瞩目,在政府的努力下也取得了相当的成就。但是在我国现代化的语境中,在世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语境下,其存在着正负两方面的影响。在这里,我们清晰辨认出了“文化遗产”具有两个方面:它的特殊性和普遍性的维度。也就是说,它在小共同体(家庭)和大共同体(首先是“国家”,然后是世界)中分别扮演的角色,由此向彼依次扩展的痕迹。在这个扩展过程中,从正的方面来说,“文化遗产的普遍性和公共性在增加;从负的方面来说,它的特殊性和私人性在减少。”如何在加强其正面影响的同时克服其负面影响,仍旧有待于我们的努力。

(编辑:孙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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