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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声音|关于进一步加强音乐作品版权保护的建议

时间:2022年03月10日  来源:半岛公司官方网站入口查询权益保护部  作者:

随着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开幕,我们正式迎来了“两会时间”。来自文艺界的代表委员积极履职尽责,围绕文艺繁荣发展建言献策,展现了新时代文艺工作者的新风貌。让我们一起关注代表委员就文艺维权发出的声音。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刘小东,图片来自:中央美术学院官网)

关于进一步加强音乐作品版权保护的建议

刘小东

全国政协委员

中央美术学院教授

近年来,我国音乐作品版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音乐版权保护之路。但也应当看到,当前我国音乐作品版权保护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有:

问题与不足

01侵权后赔偿的标准较低,但维权成本较高。

如根据一些法院的司法意见,未经许可在线播放音乐作品或在经营场所将音乐作品作为背景音乐播放的,每首音乐作品的赔偿数额最低仅仅为600元,且需在词、曲著作权人之间进行分配,常见比例为40%60%。同时,侵权网站在被封禁后,侵权人往往通过更换域名、修改网站名称等方式持续进行侵权行为。这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侵权态势,使音乐创作者维权呈现“打地鼠”式顾此失彼的维权怪圈,严重增加了音乐创作者的维权成本。

02在线平台的版权保护手段相对滞后与被动。

实践中,在线平台大多以已经删除侵权作品为由,要求法院免除平台的法律责任。但当前,音乐在线分享海量存在,跨平台分享趋势越发明显,即使被在线平台在接到音乐创作者的通知后进行删除,侵权人利用大数据与基础算法,选择重新上传或转往其他平台传播,致使音乐创作者疲于应付海量的版权侵权,亟待更适合算法时代的平台版权保护规则。

03域外架设服务器高发。

在具体方式上,一些侵权人为逃避法律责任,在境外架设、租用服务器,尤其选择与我国经济往来并不密切的国家或地区,而后在当地注册域名,并在网站隐匿联系方式或运营信息。音乐创作者如果采取海外诉讼维权将横跨多个国家和地区,耗时耗力,并面临取证难、维权成本高、法律适用难、执行难、周期长、语言障碍等诸多挑战。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如下

01建议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的标准。

在音乐侵权案件中,加大惩治力度,让侵权人不敢犯、不想犯、不能犯。对于以侵权为业、重复侵权等具有明显侵恶意等的,建议人民法院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大幅提高赔偿金额,以震慑网络侵权行为。同时,着重提高侵权赔偿的最低金额,避免出现“维权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不利局面,进而影响音乐创作者的创新热情。

02建议行政司法多措并举提升保护效率。

建议执法机关应当进一步发挥版权监测平台的预警职能,以提前预警化解音乐创作者“打地鼠”维权困境,确保早发现、早取证、早屏蔽、早处罚的全链条打击模式取得实效,提升行政保护效率。同时,建议人民法院大力适用线上审判,建立音乐作品侵权纠纷快速维权通道与专门的审判团队,缩短网络音乐侵权诉讼的审理周期,强化案件执行,提高音乐作品的司法保护效率。

03建议平台引入新媒介技术协助版权治理。

鼓励在线平台应用大数据、云技术、算法等人工智能技术,实施主动侦查、识别和分析音乐作品侵权行为,将可疑行为和作品进行标记并反馈到平台,做到事先拦截、主动拦截、尽早拦截,有效维护音乐创作者的合法权益

04建议切断侵权链条的跨国传播

通过深挖通过境外服务器传播盗版作品的国内源头与传播渠道,集中关停、下架一批侵权盗版网站或者应用程序,阻止用户访问盗播网站,切断侵权产业的跨境传播链条。

整体来看,在数字音乐蓬勃发展的产业背景下,进一步加强音乐作品版权保护,有利于保护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版权代理机构、集体管理组织、音乐分发平台、衍生品开发企业、演艺公司、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商、硬件设备商、网络节目制作机构和播出平台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助推数字音乐产业发展与繁荣。

(来源:中央美术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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