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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听表演北京条约:音像版权保护期提至50年

时间:2012年07月09日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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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6月26日专电 (驻京记者 柳田)《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今天在北京签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等出席闭幕式并致辞。柳斌杰表示,《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要努力使之与相关国际条约的规定保持一致。

  “北京条约”是在中国缔结的第一个国际知识产权条约。此前并没有一部通行的国际规则来保护表演者在海外的权利。条约将音像表演版权的保护期,从20年提高到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规定的50年。

(编辑: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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