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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如何对待“动画模仿”

时间:2013年05月15日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刘 浩

  儿童的模仿力和好奇心全球共通,类似的“从动画不学好”例子在国外也不鲜见:今年2月,日本小田原市两位13岁初中女生模仿漫画情节拧开水管水淹教学楼,使学校蒙受经济损失;今年3月,俄罗斯叶卡捷琳堡一位15岁女孩被怀疑受到动漫角色的影响而跳楼身亡……对于这些事件,国外家长和媒体的反应有和国内相似的地方,但也有一些值得我们借鉴。

  首先,关于动漫作品的内容有一个必须遵守的底线——面向儿童的动漫必须避免不良倾向的诱导。美国和日本对于儿童动漫的审查非常严格,如画面中不允许出现枪口、儿童角色不许穿露脐装等,违例者一律删剪,否则禁播。日本面向成年观众的动漫较多,但只允许安排在儿童入睡后的深夜播出。而一旦作品被怀疑诱发不良事件,播出机构必须“自肃”,立刻停播以分析原因。

  看过日本儿童动画的人,对其中的“安全注意提示”可能留有印象。如果片中出现可能在现实中被模仿的危险动作,画面中必定会标注一行“好孩子请勿模仿”的文字。据说,上世纪70年代,特摄动画片《假面骑士》在日本流行,儿童模仿片中情景从高处跳下受伤的事件屡有发生,“安全注意提示”就是从那时出现的。

  其次,一个同样重要的认知是——由于包括动漫在内的公开作品中包含复杂的信息,监护者必须负起教导儿童正确判断事物的责任。此类事件发生后,究竟是动漫的过错还是家长监管缺失,国外往往会区别看待。以日本为例,日本家长对动漫不良影响的敏感程度丝毫不比我国家长低,向教育部门投诉的事情几乎每个月都有。对于这些投诉,如果真是“动漫惹了祸”,政府机构会直接严查,1997年的“宠物小精灵闪光事件”就是最好的例子。但是,如果没有证据表明动漫存在明确过错,社会上就要对家长的管教能力问责了。

  日语里有个名词叫“自己责任”,意即“自己的行为自己负责”。近年来,贯彻“自己责任”已经成为日本社会对家长的普遍要求。如果事件是孤例,没有别的孩子出现同样的问题,就算家长咬定“是动漫的错”,社会上也只会认为家长在推卸责任而已。

  近年来,日本对此类事件越来越注重背景分析,避免“扣帽子”式的报道。2007年,日本京都一位16岁少女因为家庭争执,用斧子砍死了父亲。当时有一部推理悬疑主题的深夜动画正在播出,片中恰好有类似情节,电视台立刻进行了“自肃”。起初,日本国内响起一片对动画的讨伐之声,但后来,不少文化界名人公开撰文做出分析,表明那部动画和事件并没有联系,事态最终渐渐平息,动画也得以恢复播出。结果,这件事在日本引发了“媒体不能因为渲染新闻效果而对事件随意进行关联”的反思。

(编辑:黄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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