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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也是一种保护

时间:2013年08月23日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顾希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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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保存,不少专家学者都曾发表过意见。有人认为数据库建设只能保存非遗而不是保护非遗,而非遗保护必须是指当下的活态传承;而另一些人则强调,有一些项目其实已不适合在当代发展,花大力气去做活态传承的工作可能最终也无法实现初衷。

  比如“中国传统蚕桑丝织技艺”。2009年,中国传统蚕桑丝织技艺入选人类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然而在杭嘉湖平原,这个昔日的丝绸之府,曾经被学界公认的全国蚕丝生产重心,如今已出现了巨大变化——蚕桑生产收入占这一带农民家庭收入比重已大幅度下降。据统计,1921年,吴兴县(现湖州市)蚕丝生产收入占当地农户总收入的比重为70%,而进入新世纪后,在湖州市织里、南浔等地农户的人圴收入中,蚕丝生产仅占1.3%。如今,这一带的年轻人普遍认为养蚕太辛苦,报酬又低微,而拒绝养蚕。

  再比如海宁车水号子,俗称“哈头”,是很动听的传统音乐;海盐的海塘号子,是当年修筑海塘时的劳动号子,同样极其珍贵。可是现在已经不会再在劳动的场景里听到这两种号子声了,因为今天的农业生产中已经没有人用传统水车来车水,修筑海塘时也不需要用传统的劳动方式去抬石头、打夯筑堤坝了。总之,在今天的社会里,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都起了很大变化,有些已经无法再回归传统。

  在这种情况下,建设非遗数据库,把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所有信息,包括文字的、典籍的、声音的、图像的,用先进的数字化手段保存下来,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

  仍以蚕桑丝织技艺为例,把传统的土法制种催青技艺、土法缫丝技艺、土法烘茧技艺用数字化手段一一记录下来,录入非遗数据库保存起来,就是一种很好的保护,没有必要再来争论保存与保护到底有多大区别。反之,一些传统技艺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已不再被使用,也没有必要一定要硬着头皮去恢复它。这些项目可以作为一种表演项目,让今天的年轻人知道有这样一种文化传统就可以了。从另一方面说,非遗数据库的建设和使用也是一种文化积累和文化宣传,时机恰当的时候想要恢复并发展某种非遗项目,也会有据可查。

(编辑:苏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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