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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家维权:“抓小偷其实是下策”

时间:2011年12月30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张亚萌

  国展中,临摹、抄袭、代笔的现象屡见不鲜。

  有人未经同意就集了林岫的6个不同书体的“龙”字,做成“龙”字金箔画,每件作品卖9999元。

  目前社会上对书法家的权益侵害主要集中在3个层面:灯箱作伪、旧宣喷打、印刷品版权侵害。

  “目前假字官司几乎没有打胜的,韩美林(微博)、史国良等名家全都试图打假,但最终都铩羽而归。”面对当前社会上存在的侵害书法家著作权的现象,中国书协理事、鉴定家金运昌连连摇头。“假冒速度加快,违法成本太低,维权意识不强,相关法律不明,鉴定水平有待提高……”中国书协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潘文海列举的种种因素,道出了中国书法业界维权的困境和难点。“最近这些年我们总想维护书法家们的权益,但实质性的进展确实不多。”他说。

  为了更好地维护广大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的权益,提高维权意识,12月24日,中国书协在京举办了中国书协维权工作座谈会,此次会议上,各位书法家、法律界人士提出了不少侵害书法家知识产权的现象和事件,并就如何维护书法家权益,如何建立维护广大书法家、书法爱好者权益的机制进行了探讨。

书法维权的特殊性

  十届国展热热闹闹,然而在热络的气氛之中,有些细心的观众却发现一些获奖者和入展作者的作品却没有出现在展览里,中国书协展览部郑培亮介绍说。

  临摹抄袭也是各种展览上的常见“手段”。郑培亮说,有的直接临古人的作品,作者个人水平也比较高,相较古人的原作也不差,在评审现场就很难断定;更有直接临摹过去国展的获奖作品的,拿过来变变形式。代笔容易界定,临摹和抄袭则很难界定,书法与文学有所不同。会上有书法家说,楹联展也存在着将清代联变个平仄,署上“自撰联”的乱象。问题是,我们应该怎么处理这些损害别的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权益的行为?

  在中国书协制定的国展投稿细则中明确了代笔、抄袭等行为的处理办法。中国书协顾问、曾担任中国书协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的林岫表示,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有很多掣肘因素。“我们规定在评委认为作品有问题的时候需要作者到现场书写,问题是现场书写也有水分——有些作者就是现场书写时紧张;也有的‘李鬼’在现场写不好,就说状态不好,你也拿他没办法,这是客观现实。”

书法维权的新困难

  言谈中,书法界专家们有些羡慕美术界——至少画家们不会拿临摹作品去参加全国美展。书法的“特殊性”使得书法从业者在维权问题上还有许多新困难。2000年是龙年,有人未经同意就集了林岫的6个不同书体的“龙”字,做成“龙”字金箔画,每件作品卖9999元。“这种做法侵害了我的作品完整权。而当时我们为了打官司,就得找到他们获利的证据,法官们为了做证据保全,也做了很多蹲点、伪装的工作,最后查到那家公司,发现他们一天能卖出1400件——一天之中就能收入1400万。”林岫表示,通过集书法家的字而获利的例子还有很多。

  在不明所以的情况下被集字,也在不明所以的状态下就成了某个书画展览委员会的主任,对中国书协顾问张飙来说,这种事屡见不鲜,他对此颇为哭笑不得。“汶川地震后,有个当地的教师给我写信,说自己在震中救了多少个学生,震后组织了一些灾区学生到新学校上课。我看到后很感动,就写了几幅字,算作我的一点心意赠送给她。结果后来才知道救灾的教师确有其人,给我写信的人却是冒充的——无非是想要几幅字。我决定报案,但公安部门说得有权威机构认定我的字值多少钱才能立案,而我们没有这样的权威机构,最后也就不了了之。”

  张飙的遭遇引起金运昌的共鸣。“我们国家不是没有专业权威的鉴定委员会,但它们是为博物馆鉴定服务的,不为老百姓做鉴定。而比如拍卖行拍假,一般要求得有两个鉴定委员签字,才能认定是赝品,才可给予退还。而这些鉴定委员,为老百姓个人做鉴定时,他们即使签了字,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他们不是以国家权威机构鉴定人员的身份来签字的。”

  金运昌介绍,目前社会上对书法家的权益侵害主要集中在3个层面:灯箱作伪、旧宣喷打、印刷品版权侵害。“如今做在世书家的伪特别容易,花500块钱买一个灯箱,在原作上覆盖薄膜,小姑娘都可以双钩了。”他直言凡是作品价格超过300块钱的作者都会让造假者盯上,所造出的都是很低级的“灯箱活儿”,“我的赝品就在潘家园卖80一张”。

  他说,在赝品买卖上,潘家园已经是旧话,如今“厉害”的是某在线拍卖网站。“它们最近一两年完全以贩假为主,公开长期地卖假,中国书协副主席、理事的作品,几百块一张;他们的法书专场、万印斋藏印专场,全都拙劣不堪,完全成为产业了。”不仅是书法作品,印章同样未能幸免。“电脑精雕印章,4块一方,如果你买全套中国书协主席团的,还可以优惠。”

  相比之下,旧宣喷打更有“技术含量”。“喷打出来的赝品没有点阵,特别有层次,而且放大镜都不能分辨,只有化学光谱才能分析。”这让总拿着放大镜观望“气韵”的专业鉴定家们情何以堪,“越是水墨淋漓的印得越好,所以书法受灾最为严重——我看到过董寿平的书法,印得‘好极了’。”

  金运昌表示,目前有很多随意印制的画册中,不知名的作者把沈鹏、张海等名家随意冠以“当代书法十家”的名号出版丛书,为的是里面专有一册自己的作品以提高身价。“拿一些名家来给一些写得很不堪的人‘抬轿子’,这种现象特别严重,我感觉这对书法家的人格侮辱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从“上”做起

  会上有专家认为,当年启功先生对于造假者不打假、不批评,反而表示造自己的假是看得起自己作品的态度,在当今时代是不值得提倡的。书法业界专家呼吁大家应当有维权意识。

  “在市场利益的驱动下,书法侵权案件逐年增多,而不少书法家又缺乏维权的意识,造成依法打假和维权的难度。”维权专家胡忠表示。

  林岫表示,权益保护应当“从上做起”——中国书协的相关机构,应当起到权威机构在维权方面应有的作用。记者了解到,中国书协制定了《中国书法家协会第六届工作委员会调整增补工作原则》,对第五届委员会进行了适当调整增补,将权益保障和鉴定评估两个委员会合并更名为维权鉴定工作委员会,以期更多、更好地帮助书法家执行个人维权。

  胡忠建议,工作委员会自身如果有章程或者工作条例,依据这些条例来开展工作,帮助书法家维权,可以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维权鉴定专业委员会可以定期在书法专业刊物上刊登法律界专家的普法文章以供书法家们借鉴,同时也可以借鉴其他相关艺术家协会在维权方面的先进做法。”中国书协维权鉴定工作委员会主任韩亨林认为,它山之石亦可攻“违”。

  “著作权的官司容易打,而涉及到书画等艺术品的官司就比较困难,因为没有权威机构,所以价值、真伪等问题就不好裁定。”张飙建议,中国书协维权鉴定工作委员会应当行使鉴定和定价的职能,在书法家们需要打官司时可以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定价证明。“抓小偷其实是下策,我们应该通过我们的工作,尽力减少小偷。”林岫说。

(编辑: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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