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怪及戏 无侵于儒

时间:2012年01月06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刘锡诚

远古时代在亚洲产生的“兄妹配偶型”洪水神话,完全独立于希伯来人的《圣经·旧约》中的诺亚方舟神话,而另成一系,其价值和保护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唐人段成式说:巴渝(酉阳)的文化“及怪及戏,无侵于儒”(《酉阳杂俎·序》)。也就是说,巴渝文化是一种与儒家文化及其传统无缘的独立的文化。


德江傩戏 贵州省非遗中心 供图

古代神话:

  探寻人类起源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众以口传心授的方式世代传承、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文化形态,它浸润着不同时代民众的世界观、社会理想与憧憬,承载着民众的智慧和人类的文明,体现着民族精神、思维方式和文化传统。因此,我们有理由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之渊薮,民族精神之根脉。本世纪初,世界已进入现代化、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亚洲各国社会出现了转型,传统意义上的文化被边缘化,民族文化受到西方强势文化和通俗文化的巨大冲击甚至吞噬。在农耕文明条件下产生和传承,并与农耕文明相适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失去了生存的条件。于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开始认识到了保护本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保护民族的传统文化和文化传统,提高民族和国家的自信心、自尊心和民族凝聚力,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和文化自觉的重要性。

  亚洲是一片古老的大陆。在古代,亚洲人民就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对世界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只是16世纪以后,西方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相继侵入,许多国家和地区先后沦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经济遭到了严重摧残,民族文化遭受到西方文化的冲击或侵蚀,致使许多国家和地区长期处于贫困落后状态。20世纪七八十年代后,亚洲走上了内部调整和外部合作的转型之路。然而对于任何民族来说,其根文化毕竟是强国之本,要守住亚洲文化的光辉传统,复兴和弘扬亚洲文化,增强亚洲文化的软实力,保护亚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是亚洲各国政府和民众的重要使命。我以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不外两点:一是保持和守护住千百年来民众以口传心授的方式创造和传播的文化及其传统,从而弘扬和发展民族的文化;二是既要吸收外来文化优秀的东西,又要遏制外来的强势文化对本土文化的吞噬与覆盖。


德江傩戏 贵州省非遗中心 供图

  亚洲各国和各地区民众所创造和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反映了亚洲人的宇宙观和价值观、历史观和审美观,是东方文化传统的珍贵财富。过往的情况是,亚洲国家和地区对其他亚洲国家、民族和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远远少于对西方、特别是欧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其原因,无非是若干世纪以来西方殖民主义者的侵犯和占领,将亚洲国家变成自己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向其宣传和推销西方文化,从而导致了亚洲各国对自己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认识不足,保护和宣传不得力。所以,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就是,保护好我们所拥有的不同表现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此,既有利于以亚洲为主体的东方文化传统的复兴和传播,也有利于保持世界文化的多样性生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上,除了各国政府强有力的举措外,非政府组织也有很多事情可做,尤其是专家的作用。同时,亚洲各国和各地区携手合作,也是时代赋予我们这代人的使命。

  譬如,对“东南亚文化区”共有的非遗项目的保护。中国学者芮逸夫在20世纪30年代就曾断言:根据铜鼓、芦笙、“兄妹(姊弟)配偶型”遗传人类的洪水神话等文化特质或文化元素来判断,亚洲的东南部存在着一个“东南亚洲文化区”。他说:“这种形式(兄妹兼指姊弟配偶型)的洪水故事的地理分布,大约北自中国,南至南洋群岛,西起印度中部,东迄台湾岛。从地理上察看,它的文化中心当在中国的西南。所以我推测,‘兄妹配偶型’的洪水故事或起源于中国的西南,由此而传播到四方。因而中国的汉族会有类似的洪水故事;海南岛的黎族、台湾的阿眉族、婆罗洲的配甘族、印度支那半岛的巴那族,以及印度中部的比尔族与卡马尔族也都会有类似的洪水故事。”“兄妹(姊弟)配偶型”洪水神话作为亚洲广大地区流传的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神话)的“原型”,在亚洲文化史上的历史认识价值和重要性是不容置疑的。在芮逸夫的同时和之后,中国大陆和台湾的学者、外国学者对这个问题的研究一直没有停止过,他们积累了大量的中国大陆、台湾,以及亚洲其他国家流传的“兄妹(兼指姊弟)配偶型”洪水神话的材料。远古时代在亚洲产生的这个洪水神话,完全独立于希伯来人的《圣经·旧约》中的诺亚方舟神话,而另成一系,其价值和保护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亚洲文化区各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和学界,理应携起手来对亚洲洪水神话类型进行调查、记录、研究和保护。

  我所提议亚洲携手合作保护的“兄妹(兼指姊弟)配偶型”洪水神话,巴渝文化圈里也有流传,也应被视为巴渝之地口头文学的珍品。《路史·后记一》:“伏羲生咸鸟,咸鸟生乘厘,是司水土,生后照。后照生顾相,降处于巴,是生巴人。巴灭,巴子五季流于黔而君之,生黑穴四姓,赤狄巴氏服四姓,为稟君,有巴氏、务相氏。”这是古籍的记载。不妨让我们回到1939年。这一年的2月28日,流亡在重庆的美术史学家常任侠先生写了一篇《重庆沙坪坝出土之石棺墓画像研究》,其所报道和描绘的在嘉陵江畔的沙坪坝前中央大学农场附近的汉墓中出土的两个交缠在一起的人首蛇身画像,乃广泛流传于苗汉两族中的伏羲女娲神话,并指出“盖其时民俗所尊崇耳”。“其时民俗尊崇”6个字告诉我们,学界认为起源于南方民族的伏羲女娲及洪水神话,至少在汉代还在嘉陵江畔的重庆地区广为流传。

  40年后,1979年4月在第一次民族调查中,重庆的基层文化工作者胡长辉和尚云川在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搜集到一则题为《布所和雍妮》的神话传说,其内容说,洪水中牛羊没有了,鸡狗也被淹死了,人也没有了,宇宙间只剩下了布所和雍妮两兄妹。他们坐在一个大木箱子里,得以逃生。乌龟、青蛙劝他们成婚以繁衍人类。雍妮总是以一母所生拒绝成婚。经过滚磨盘相合、劈竹子相合、种葫芦藤蔓缠在一起三个环节,雍妮还是不从。最后,乌龟劝他们围着古王界转,七天七夜,谁也追不上谁。于是老乌龟教导布所回头转,于是与妹妹雍妮相遇,二人不得不结婚。生下来的是些肉团,劈开撒在大地上,变成了帕卡(汉族)、毕兹卡(土家族)、白卡(苗族)等。从此,世界上有了人,并且一天天多起来。5年后,1984年,在全国民间文学大普查中,同样是酉阳的基层文化工作者刘长贵和彭林绪搜集到另一篇题为《洪水朝天和百家姓的由来》的洪水神话。内容与前一篇神话大同小异。

  1986年,基层文化工作者李德乾、张继青、陈万华、熊平等人,在奉节县的新政乡何家村、高治乡大力村、白帝乡浣花村,城口县的白芷乡和平村;1987年,王良裔在巴县姜家乡农民村、刘谦胜在大足县对溪乡跑马村,也都搜集到这些地方口头流传的洪水后伏羲兄妹婚的神话传说。

  先后在酉阳、巴县、奉节、城口等地搜集到的这些古老的人类起源神话——洪水后兄妹婚神话,说明在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还以口传的方式在三峡地区群众中广为流传。虽然神话中的兄妹名字不同,实则与《玄中记》《史记补·三皇本记》《帝王世纪》《淮南子·览冥篇》等古籍中记载的伏羲女娲故事、与20世纪40年代在沙坪坝出土的汉画像中的伏羲女娲人首蛇身画像背后所隐含的人类起源神话,同属于一个古老的母题或原型,是在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不同时代的口头流传版本。这意味着酉阳、巴县、奉节、城口等这些地方,因其独特的地理环境和独特的文化传统,保存下来了如此古老的人类起源神话,见证了民间神话传说的顽强生命活力。笔者最近读重庆当红女作家方棋所著的《最后的巫歌》,发现作者在对生活于三峡中,从重庆巫溪到湖北清江流域的古巴人的悲壮历史和文化传统的描写中,也写到了这个古老的民族对这个人类起源神话的鲜活记忆。

  古巴人曾经的驻地也好,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也好,嘉陵江畔的沙坪坝也好,以及巴县、奉节、城口等三峡地区也好,无疑都是这个洪水后遗民再殖人类起源神话——“兄妹(兼指姊弟)配偶型”洪水神话——的重要流传人群和流传地区,都应该纳入这个类型的神话的保护范围。

 巫傩文化:

  土家族的文学瑰宝

  三峡大峡谷和巴渝故地都是古文化源远流长、巫风淫祀甚盛的地方。巴人有着独立的文化传统,与南楚文化有较为深厚的关系,而未能笃信儒家的学说。已故历史学家蒙文通在《略论〈山海经〉的写作时代及其产生地域》一文里指出,《山海经》的《大荒经》部分,是西周东迁之前的作品,所记内容则更早。“《大荒经》五篇,曾四次提到‘巫山’,这也是《山海经》其余两部分所不见的;同时,《山海经》中有关‘巴国’、‘巴人’的记载,也仅见于这部分(《大荒海内经》)。因此,我们认为《大荒经》部分可能就是巴国的作品。”“《大荒经》部分所记神怪最多,应当说是时代最早的部分(或者是文化更落后地区的材料)。”清咸丰五年(1855年)四川顺庆海清楼成或因刻本《山海经绘图广注》中的一些古图,“神与兽特征鲜明、形象夸张、线条粗犷,个别图像有明显的世俗化、宗教化与连环画化的倾向。……这些图可能来源于巴蜀的图画。”

  在酉阳,至今还保留着巫师作法或行傩时吟唱的仪式叙事歌。就其性质而言,酉阳古歌属于巫傩古歌,如同许多南方民族的古歌一样,不仅保存了大量的原始文化信息和艺术因子,如自然崇拜、祖先崇拜、鬼神崇拜等蒙昧观念,而且融会了原始先民和后世农耕劳动者长期积累起来的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是古代巴人及其后裔现代的土家族的民间文学瑰宝。唐人段成式说:巴渝(酉阳)的文化“及怪及戏,无侵于儒”(《酉阳杂俎·序》)。也就是说,巴渝文化是一种与儒家文化及其传统无缘的独立的文化。这种观点是很有见地的。但到了农耕文明时代,已经逐渐杂糅了道佛等文化和观念。许多地方和民族的丧葬仪式,都有道教的参与。土家族的巫歌,是否有儒家思想的影响或加入,笔者没有研究,不敢断言。2010年,酉阳县文化部门向文化部申报“酉阳古歌”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经过专家组的讨论通过,于2011年5月获国务院批准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我们期待着负有保护责任的酉阳县尽快向公众提供出完整的古歌(风俗诗、赞美诗、诀术诗等)、古谚等巫傩诗文作品来,做到资源共享。

  巫傩是漫长的中国农耕文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普遍性文化形态。20世纪八九十年代,作为台湾清华大学王秋桂先生的《中国仪式戏剧之研究》计划的一部分,重庆市的文化学者们对辖区内的一些巫傩文化丰厚的地区进行了一次田野调查,于1993年由台湾财团法人施合郑民俗文化基金会出版了胡天成撰写的《重庆市巴县接龙区汉族的接龙阳戏》、段明撰写的《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双河区小冈乡兴隆村面具阳戏》、王跃撰写的《北江县舒家乡上新村陶宅的汉族“祭财神”仪式》三部大型调查报告。继而,在这个基础上,他们又承担了全国艺术科学“八五”规划重点课题,深入重庆市的山乡农村作更加深入的调查,获得了大量第一手资料,以唯物史观为指导,对材料进行梳理、研究,撰写出了230万字的《民间祭礼与仪式戏剧》(贵州民族出版社1999年)。课题组调查搜集到的傩戏(阳戏)文本资料、仪式记录,面具、服装、神像、神明神位、茅人神位、表亭、星辰图、纸钱等实物,以及在研究成果中提出的“中国戏曲的起源是多元的,民间祭祀活动是重要源头”的研究结论,为重庆市巴渝文化圈的文化整合做出了重要贡献。


(编辑:孙育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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