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苑走笔]大力监管、严惩假唱

时间:2012年03月16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曹小红

  在倡导诚信社会建设的今天,假唱在各个层面上都破坏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战略,是社会的丑恶现象,阻碍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健康发展。

  假唱严重阻碍了音乐事业的发展:它一方面使大量演员得不到真正舞台的考验,失去了基本职业技能提升的机会;另一方面严重破坏了音乐表演艺术的行业尊严,破坏艺术家的基本价值观,破坏了真正艺术家的生存空间——如果舞台、电视不需要真唱,那么真正有唱功的人就上不了舞台、电视!捧红了没有唱功的人,就打击了真正的歌手,扼杀了歌唱艺术!假唱不需要高水平的现场调音师,这就必然导致妨碍了整个音响艺术工程师行业的发展,以致当真正音乐艺术现场演出时,找不到有专业水平的现场音响工程师,音响调音师人才奇缺,假唱是重要原因;假唱导致在艺术舞台竞争中,从节目的选择到演员的确定都不需要考虑演唱的真实水平,这就为滋长晚会和电视导演与制作人以及相关管理者的腐败提供了土壤;假唱助长了行业黑暗与腐败;容忍假唱者在大众媒体上光鲜亮丽的公开秀假,破坏了整个社会的诚信意识。

  个人认为,假唱从本质上,就是艺术生产领域,文化消费领域中的制假、售假,应参照相关国家政策法律处理;为保护国家艺术产业的发展,维护真正艺术家的尊严,扶持高水平音乐家成长,国家必须建立严厉打击假唱的查处与责任追究体系;假唱的第一责任人是晚会的电视导演,第二责任人是晚会的电视节目制作人、出品人;节目主办单位的领导要承担行政责任;文化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及各级宣传部门应联合制定监管办法,对假唱者及导演与制作单位应按节目产生的经济利益(含全部的广告收入),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进行罚款,并追纠责任人的行政与民事责任。


(编辑:孙育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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