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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年08月10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

曲艺维权不是“如何防止使用”而是“如何合法使用”

中国曲协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级领导和曲艺家对版权工作越来越重视,曲艺版权工作也实现了从无到有、从被动到主动、从单一的维权到宣传推广、版权经营等多项工作内容全面开展的转变,表现在著作权人版权意识逐渐增强、相关法律法规日益完善、法治环境日益优化。在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有效的管理体制、机制正在形成。此外,民间维权形式多样,成效初显。与此同时,当前曲艺维权存在法律认识还不够深入、相关司法解释还存争议、有关法律规定还不能贯彻执行、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民间维权缺乏有效监管等问题。

  中国曲协于2007年成立了中国曲艺家协会权益保障工作委员会,并依法取得了123名全国知名曲艺家授权,为其开展曲艺维权工作。中国曲协在工作中明确了维权的目的不是“如何防止使用”,而是“如何合法使用”。

  为此,中国曲协制定出如下曲艺版权服务工作发展思路和对策:

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和专题调研,努力提高广大曲艺工作者依法维权意识,积极反映曲艺家维权诉求

  中国曲协将积极参与有关知识产权的普法、培训和调研活动,组织曲艺版权专题座谈会,充分利用与版权中介、媒体等的良好合作关系,继续介绍和分析当下曲艺版权的发展情况,反映曲艺家在维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进一步规范中国曲协版权管理体制机制,做好版权服务基础性工作

  中国曲协启动了版权服务的规范化、数字化建设,进一步明确了中国曲协权益保障工作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能、工作范围、工作方法,并多方筹措资金,启动中国曲协曲艺版权数据库建设。中国曲协还将继续加强与权利人的沟通协作,接受权利人的委托,为其提供维权服务。

加强与各级行政主管单位的沟通与协作,积极推进曲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建成

  当前,曲艺作品由于权利人便于认定,市场使用率高,个人维权难度大等特点,较为适合组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曲协将一如既往地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推动曲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申办。

积极参与版权代理服务,促进曲艺版权合法使用,推动版权产业发展

  中国曲协将继续主动加强与广播电台、电视台、视频网站、出版社等权利使用人的沟通与协商,为权利人和使用者之间搭建互惠互利的版权交易平台。中国曲协还将在适当时机召开各方参与的座谈会,就曲艺作品使用的付酬标准、付酬方式向国家版权管理部门提出建议。

(编辑: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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