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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报]电视剧“一剧一星”是多赢之举

时间:2012年09月03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何勇海

  日前,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司长李京盛在中国广电协会第九届全国十佳电视制片表彰大会上表示,“一剧一星”(一部电视剧在一个上星频道播出)优于“一剧四星”(一部电视剧在四个上星频道播出),是资源的合理利用,值得提倡。

  对此,观众在叫好,影视公司和卫视却在担忧:一是“三十几家卫视同时播三十几部戏,那情景想想都吓人,很难再有人下工夫做好戏了”;二是制片方只把一部剧卖给一家卫视,风险自会增大;三是现在好剧每集投资约在200万元以上,很多卫视实力不够,无力做到“一剧一星”。但在我看来,“一剧一星”是个好倡议,有诚意的卫视不妨一试。

  “一剧一星”可繁荣荧屏,让观众多些选择。如今的“一剧N星”,多频道同播某部电视剧,尤其是热门大剧,造成“N台一剧”,观众容易产生审美疲劳。如今在大城市的年轻人中,有个“不看电视族”,就是因他们难以继续忍受电视节目的同质化。如果不对“N台一剧”现象加以遏制,一旦更多观众产生审美疲劳,投下否定票,电视剧市场泡沫可能会破裂。很多家卫视同播一部电视剧,难道就不吓人吗?最正常的看电视状态,是每个频道播不一样的电视剧。

  “一剧一星”也可遏制卫视不择手段的竞争。在这个“剧时代”,一部电视剧的收视率,足可带动整个频道的收视排位;除卫视自制剧和独播剧外,几乎所有电视剧实行的是“一剧多星”、“一鸡多吃”的播出模式,为了血拼收视而混战、恶斗便在所难免。要么搞恶性抢播,掐片头、砍片尾、删剧情,要么随意更改剧名,前传后传随便加,让七不粘八不挨的电视剧傍起了热播剧;要么在剧外挖空心思制造话题,爆炒编剧演员隐私……如此恶性竞争,搅乱了正常的电视剧播出秩序。如果实行“一剧一星”,则可避免这一乱象。一些经济实力不强的卫视,恐怕再也不会在你争我抢的跟风潮中,像下赌注一般抢购某部电视剧了。

  “一剧一星”还可使更多剧“见光”,缓解电视剧积压局面。据报道,去年我国约有1.7万集电视剧生产,但每年电视台播出集数约6000-8000集,其中黄金时段播出的大概只有3000集,热门剧只有600集左右,八成以上电视剧无法走向市场,投资打了“水漂”,造成影视剧企业盈利少亏损重。如果实行“一剧一星”,大家不再一窝蜂地抢一部电视剧,将有效缓解这种局面,一些消遣指数不高、题材不热、导演和演员不火但确实堪称优良的好剧,就有生存转机。

  此外,“一剧一星”还能抑制演员高片酬。据透露,在“一剧多星”的购剧模式下,制片方一旦和名演员签订合同,即使戏还没开拍,就已有电视台买下版权,制作方就收回了成本;而播出又是多家卫视同播,再加上网络版权,因此演员一开始就有一种可以漫天要价的心理预期。哪怕最终拍成的是烂片,演员同样可得高片酬,可被几家电视台“过度消费”。而实行“一剧一星”,演员漫天要价的心理预期就会减弱,因为一“鸡”再也不能多“吃”了。

  至于“一剧一星”的弊端,是杞人之忧。只要电视剧是通过买卖自由交易,而不是行政摊派,就不用担心很难再有人下工夫做好戏;把一部剧卖给一家卫视,制作方风险增大也是好事,我国电视剧投资本来就虚火很旺,良莠不齐,“一剧一星”正好可优胜劣汰,使这块市场趋于理性。

(编辑: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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