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部分历史建筑亟待恢复

时间:2013年03月15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吉炳伟(全国人大代表)

  开封作为首批公布的24座历史文化名城和“八大古都”之一,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城内4片历史文化街区及7片历史文化风貌保存了大量传统街巷、传统建筑以及众多历史文化信息。全市现有文物保护单位323处(329项),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处(15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38处(42项)。近年来,开封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面临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其中之一是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尚未做到有机统一。某些文物保护的规定相对滞后,以一种静态的、片面的、消极的方式为主,对于开发利用限制太死,不能充分体现“在保护中开发利用,在开发利用中更好地保护”这一原则,也不利于地方政府对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总体规划的设计。

  为此建议允许开封恢复部分历史建筑。开封在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护、开发和利用规划实施中,需依托现存的文物恢复一些历史建筑,如复建开宝寺塔(铁塔)所在的开宝寺,繁塔所在的天清寺,玉皇阁所在的延庆观,1948年毁于战火的开封城墙北门城楼、东北角楼,毁于1979年的宋门城楼和曹门城楼等,以扩大文物资源的影响力,改善文物周边环境,更好地体现历史文化名城风貌。


(编辑: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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