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北京电视书画大赛征稿启事

时间:2013年07月05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

  “首届北京电视书画大赛”是由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文联主办,中央数字电视书画频道承办,北京市书法家协会、北京市美术家协会协办,以“美育树人”为宗旨的电视书画大赛。

  举办本次大赛是为充分响应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号召,以为北京挖掘、发现、贮备更多优秀艺术人才为主旨,弘扬和传承传统中国文化,促进民众的文化艺术交流为目的。通过大赛的举办,力求将中国首都的深厚文化展现给全世界,展示蓬勃发展的北京市文化产业。

  作为本次大赛的承办单位,书画频道将充分发挥电视媒体的优势,对大赛活动进行跟踪报道。

  活动细则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中央数字电视书画频道

  三、协办单位

  北京市书法家协会 北京市美术家协会

 四、组委会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中央数字电视书画频道共同组成大赛组委会

 五、组委会办公室

  国家奥林匹克森林公园书画频道

六、参赛须知

  1.征稿对象:

  全国书画艺术工作者及书画爱好者均可应征投稿;

  大赛分为青少年组和成年组。18岁以下为青少年组,18岁以上(含18岁)为成年组。

  2.征稿范围:

  (1)书法类包括:行书、草书、篆书、隶书、楷书五种书体择其一;草、篆另附释文;

  (2)绘画类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可选择其中一种。

  3.征稿日期:

  即日起至2013年10月31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4.征稿要求:

  (1)参赛者需登录书画频道官方网站www.shtv.net.cn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整与作品一并寄出;

  (2)所投稿件切勿装裱,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工整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以身份证为准)、年龄、性别、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作品尺寸(高×宽cm);

  (3)作品尺寸最大不可超过244cm×122cm;

  (4)内容健康向上,提倡精品意识;

  (5)每位参赛者只限投一幅作品,多寄无效;

  (6)投稿作品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如因包装或运输问题发生作品损毁由邮寄方负责;因人手有限,不接待来访及送稿上门人员,敬请谅解;

  (7)所投参赛作品均不予退还。

  5.为鼓励组织团体报名参赛,凡参赛作品达到30件或获得较多奖项的单位,组委会将给予奖励。集体推荐作品的单位需在报名表上加盖推荐单位印章。

  6.本活动采取自愿方式,不收任何费用。

  7.凡送作品参赛的作者,皆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参赛须知的各项规定,未按规定要求的投稿将不予以参评。

  七、评选与奖项设置

  (1)评选由组委会办公室特邀北京市书协、北京市美协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应征作品的评审工作。

  (2)奖项设置:

  青少组:

  (书法类)

  一等奖 5名 价值5000元的奖品

  二等奖 10名 价值3000元的奖品

  三等奖 20名 价值1000元的奖品

  优秀奖 50名 价值500元的奖品

  (绘画类)

  一等奖 5名 价值5000元的奖品

  二等奖 10名 价值3000元的奖品

  三等奖 20名 价值1000元的奖品

  优秀奖 50名 价值500元的奖品

  成人组:

  (书法类)

  一等奖 5名 价值5000元的奖品

  二等奖 10名 价值3000元的奖品

  三等奖 20名 价值1000元的奖品

  优秀奖 50名 价值500元的奖品

  (绘画类)

  一等奖 5名 价值5000元的奖品

  二等奖 10名 价值3000元的奖品

  三等奖 20名 价值1000元的奖品

  优秀奖 50名 价值500元的奖品

八、收件地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奥林东路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南园森林艺术中心书画频道

  邮编:100108

  收件人:首届北京电视书画大赛组委会

 九、咨询方式

  联系人:刘月婷 联系电话:010-56296220

  E-mail:bjsh@cibn.com

  新浪微博:首届北京电视书画大赛

 十、主办权

  活动主办方对全部作品拥有展览、研究、摄像、录像、宣传、出版发行的权利。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商定。组委会享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详情请登录书画频道官方网站:

  http://www.shtv.net.cn

首届北京电视书画大赛组委会

2013年4月27日


(编辑:黄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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