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建立网络文学评价体系

时间:2013年07月19日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陈崎嵘

  网络文学在中国的发展已历经15年。15年,对于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学而言,过于短暂;但对于网络文学而言,却是异军突起的15年。随着网络文学发展的步伐越来越快,作者越来越多,对传统文学乃至社会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受到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如何逐步建立符合文学本质、具有网络特点的网络文学评价体系,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课题。

  对网络文学的评价,可以有许多标准,但主要的取向是两个方面,即思想价值取向和审美趣味取向。

  首先,网络文学应当有正确的思想价值取向。国家层面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层面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个人层面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同样应当纳入网络文学的价值观中来。网络文学同样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在思想境界上追求对国家民族的担当,对真善美的赞颂,对假恶丑的鞭挞,对暴力的抵抗,对欺骗的揭露,对遗忘的拒绝,对人生终极意义的不懈追问,对人类精神世界的永恒探寻。

  在此基础上,结合网络文学自身的特点,尤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网络文学应该有起码的社会责任、基本的法理和道德底线。在反映现实时,应当分清主流与支流、光明与黑暗、现象与本质、现实与理想、合理性与可能性,恪守基本的道德标准和伦理规范。不能否定一切,怀疑一切,“天下乌鸦一般黑”,“洪洞县里无好人”。哪怕是虚构玄幻世界,也应当符合人类既有的知识经验和生活常理,体现人性人情。

  其次,网络文学应当有高雅的审美趣味取向,对文学心怀敬畏,对网络志存高远。网络文学应当追求积极、健康、乐观、高雅、清新的审美趣味,反对消极、颓靡、悲观、低俗、污浊的审美趣味。这种追求或反对,体现在题材选择、情节设置、人物塑造、语言使用、文本气质诸多方面,需要具体分析。

  关于网络文学的题材问题。我们不是题材决定论者,但我们也不赞同题材无差别论。网络文学在描写现实生活时,应当自觉地做时代的记录者,做生活的代言人,而不该在题材上一味地“不敬苍生敬鬼神、不写今人写古人”。

  关于网络文学的类型化问题。我们应当尊重网络文学的类型化选择,鼓励深挖类型化的潜质,期待类型化中涌现出精品力作,甚至是经典之作、传世之作。但同时,缺乏艺术个性的作品必定缺乏生命力,艺术创新是网络文学繁荣发展的必经之途。网络文学应当弃克隆之术,走创新之路,竭力避免跟风、扎堆,避免千篇一律、千人一面,避免类型化变成雷同化、套路化、同质化。

  关于网络文学的情节描写问题。网络文学应该充分发挥想象力,避免结构单一性、情节平面化,但是在追求曲径通幽、波澜起伏的情节描写的同时,不该一味沉溺于感官愉悦,剑走偏锋,夺人眼球。要新奇,不要猎奇;要奇异,不要怪异。

  关于网络文学的文字问题。我们欣赏网络文学在语言方面的那种“地气”与“草根”,欢迎它特有的新鲜气息,但同时希望它能保持文学语言的通俗、纯洁和品位,而不是粗制滥造,随心所欲,使语言粗鄙化、“火星化”。自嘲可以,自贱不可以;创造可以,滥造不可以;流行可以,污染不可以。

  如何把网民零散的看法,转化为系统的理论,形成科学的网络文学理论体系?如何把对网络文学的印象,变成说理透彻的学理,用以引领网络文学的创作?如何把我们的共识,转化为大众对网络文学的判断,引导网民阅读?这是网络文学研究的重心所在,需要我们以研究求得共识,以共识推动研究。希望更多有识之士,关注网络文学现状,建构网络文学理论体系,撰写出中国网络文学的《文心雕龙》和《人间词话》。


(编辑:高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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