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韵改革”难以实行之我见

时间:2013年08月07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刘梦芙

 编者按:近年来,关于“现代人写古体诗是否要遵守格律”的讨论一直不绝于耳。有人认为古体诗是一种独特的文学体裁,它将诗人的语言、意境甚至才情等艺术美感通过韵律、平仄表现得淋漓尽致,韵律、平仄本身就是古体诗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像各项体育运动的基本功一样,是古体诗写作的基础,必须遵守,不能忽视;也有人认为现代人写古体诗大可不必拘泥于格律,要与当下实际结合进行改革,放开手脚才能有所创新,对此,有人提出“声韵改革”运动,而这一改革运动一经提出就引起广泛关注,甚至有些地方都编辑出版了新韵书,敦促诗词作者使用,创作“新韵诗词”。关于现代人写古体诗是否要遵守格律这一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充满争议的话题。现在,本版刊发本篇就这一话题进行思考的文章,希望能够引起广大诗词爱好者的关注与讨论,共同推动古体诗在现代的发展与进步。

  所谓“声韵改革”,是指以普通话的语音系统取代旧有的平水韵,废除入声,合并韵部,放宽韵脚。北京和广东都编辑出版了新韵书,敦促诗词作者使用,创作“新韵诗词”。不能不说改革者用心良苦,目的是使广大诗词爱好者按统一的现代汉语语音标准定声定韵,尽快地掌握诗词格律。对此“改革”,笔者难以苟同,曾发表长篇论文提出商榷,这里不详加阐析,只列举以下几方面的理由:

  一、“声韵改革”的要害在于废除入声,唐宋以来千年定型的近体诗和词的格律被打乱,用入声押韵的古体诗和大量词调不能使用。许多入声字在普通话里读平声,诗词的平仄律也随之变动,原有的平上去入只有平上去三声,变得单调乏味,只适宜用入声传达的情感也无从表现。改革的结果势必使后人难以学习、接受古典诗词的格律,斩断了诗词声韵的承传关系。

  二、在江苏、浙江、广东、福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山西、内蒙古、广西、台湾、香港、澳门甚至河南、山东等方言区都有入声,没有入声的省份,仅是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及河南、山东的部分地区。在我国五十六个民族中,汉族人口占绝大多数,写诗词主要是汉族人,海外华人华侨语音有入声的也占绝大多数。推广普通话并不等于消灭方言,在方言区生活、工作的人即使人人会说普通话,但实际上是用“双语”:交际时说普通话,在家乡、家庭中仍说方言,乡音难改,古今如此。上述有入声的方言区集中了汉族的大多数人口和知识人才,学习原有的诗词格律很容易,用普通话改造的格律反而增添困难。众所周知,用普通话读诗只是朗诵而非原汁原味的吟诵,正因为没有入声,读不出诗词特有的神韵和意境。

  三、近体诗的用韵和平仄律上承隋代陆法言的《切韵》,经历代音韵学家修订,形成平水韵系统(因山西平水人王文郁、刘渊所编韵书而得名)。平水韵源远流长,既保存了古韵,又兼顾南北各地的方言,不是根据一时一地的语音制定的。“这也是中国文化发展的一个规律:非存古无以继承传统,不通今难以开拓未来,两者不可偏废”(吴钶:《也谈古体诗词声韵现代化问题》,《中华诗词》1998年第1期)。由于平水韵不是以某一地区的方言为标准,因而全国诗人都能接受并使用。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曾命群臣编成《洪武正韵》,以当时的北方官话为标准,下令推行,结果归于无效。由此足见纵有政府的命令,但违反了文化发展的规律,此路必然不通。

  四、汉语言文学的特点是“书同文”而语不同音,在承传典籍、文化统一上有莫大的作用。尽管中国疆域辽阔,各地语音多异,口头谈话往往难以通晓,但由于有了统一的文字,并不妨碍知识的传播与交流。诗词是用典雅精炼的书面语言写作、可供细细欣赏、吟味的案头文学,并非白话新诗或大鼓书、快板、数来宝之类的通俗表演文艺。格调高雅、韵味深永是诗词的突出特色,它的流传是靠文本而非某种官话。自诞生《诗经》的周代到清末,官方未曾在全国推广普通话,并未妨碍古典诗歌的不断发展,能识汉字、有了较高文化修养的人(包括少数民族和外国人),熟谙格律后就能作诗填词,日本、朝鲜、越南人都写过大量中规中矩的汉诗。推广普通话、有利于交际是一回事,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创新的诗文创作又是一回事,二者并行不悖,并非你死我活的矛盾对立关系。今人写作诗词,着重点应是题材、内容、意境的更新;有兴趣用普通话去安排格律、另立新体者,尽有其自由,但旧有的规范和体式决不应该消灭。

  五、主张用普通话作诗词、改造格律者,说得最多的理由是青少年都已受普通话教育,如果学作诗词,需要重新识别入声字,将会造成很大的困难,望而生畏,后继无人,诗词必然断代。其实这是杞人忧天,根本不了解学诗的实际。如前文所述,古时只有“书同文”未曾“语同音”,为何诗词名家不断涌现?杜甫是河南人,辛弃疾是山东人,日常口语应该是“官话”,为何作诗填词能恪遵律法,熟谙入声?其原因便是读书万卷,继承了书面语言,兼以勤奋写作之故。常用的入声字只有几百个,写作时多查韵书,自然就能掌握。笔者的诗友如王蛰堪(天津人)、魏新河(河北人)、郑雪峰(辽宁人)、王震宇(辽宁人)、张树刚(辽宁人),皆为诗词高手,没有谁认为入声字造成写作困难。近年互联网上涌现许多七八十年代出生的青年诗人,造诣精深者无不严守平水韵系统的格律,可见“入声字学诗甚难”云云,不足为据。

  学诗之难,不在于格律,而在于学问的积累和思想境界的提高。要成为杰出的诗人词家,需要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诸如才华、品德、胆识、胸襟、学养、阅历、工力等等,不可或缺。学诗词者必须熟读历代名家名作,充分了解相关的历史文化知识,积累丰富的词汇与典故,在刻苦练习的过程中掌握诗词各种体式与格律,言志抒情、写景状物方可得心应手,逐渐升堂入室。继承的遗产越多,创新的力量就越大,历代名家无不是在博采英华的基础上创立风格,开拓境界。缺乏对前贤虔诚敬畏的心态和切实深入的继承,违背诗词艺术规律,大言“改革”,注定是要失败的。

  文化的发展是一个缓慢、渐进的过程,创立一个新的文艺品种,往往要上百年时间,不可能一蹴而就。“五四”以来借“革命”、“改革”之名,毁坏了多少珍贵的文物,使多少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得再生!我赞成徐晋如的一段话:“一个真正热爱自由的人,不会去毁坏传统,反而应当敬畏和捍卫它。中国近百年来,传统文化遭到灭顶之灾,人们对于知识、对于文化传统再没有敬畏之心,这是当前浅学之士叫嚣‘声韵改革’的根本原因。我们旗帜鲜明地倡导严守平水韵的声韵系统,不仅是在捍卫一种文学范式,更是在捍卫知识的尊严。”面对千年智慧凝成的古典诗词,今人没读几本书就要超越古人,动辄“革新”,只能是一种狂妄。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声韵改革”已经提倡二三十年了(八十年代以来几乎每次诗词研讨会都有人讨论),也编出了几种新韵书,却极少有水平高的诗人词家去用新韵;有些人确实在尝试,但未曾见到令人拍案叫绝的精品。当真是诗词高手顽固守旧吗?在思想开放的今天,谁不喜欢美好的新事物?其中道理,“改革”者宜深长思之!

  语音随时代的发展而产生变化,平水韵不仅仅是存在入声,有些字的读音与现代汉语以普通话为标准音也有不同,而且各地方言与古音相较亦有差异,这当然是客观事实。诗词界对此多有讨论,一种意见便是本文不同意的用普通话定声定韵,废除入声,许多有造诣的诗词家也不认可,仍然坚持用平水韵。其中也有人认为平水韵韵目过严过细,容易束缚思路,可以用词韵代替诗韵。还有一种意见,是参照现代汉语重编韵书,将平水韵的韵目作适当的调整,或分或合,邻韵通用,但保留入声。还有人在写作实践中用韵颇宽,不遵平水韵而用本地方言(保留入声,不同于普通话,如四川诗人杨启宇,湖南、湖北、安徽、江浙的诗人亦如此,庚青蒸韵与真文侵诸韵通押,不分前后鼻音)。比较一致的共识是:诗词用韵“双轨并行”,既可用旧韵,也可用新韵,但在一首作品中,不能新旧混用,弄得非驴非马。不论用新韵还是用旧韵,都应严守格律的平仄要求。即使是新韵书在全国通行,也不能以此为由反对用平水韵者,一切存在的问题,让人们通过长期的创作实践来逐步解决。

  笔者以为,重编韵书,兹事体大。仅靠一些诗词作者是远远不够的,应该请多位语言学家、音韵学家来参与此项工程。在编书之前,要在全国作普遍、深入的调查,研究各地方言的语音实际。比如弄清楚有入声的方言有多少种?各种方言又保存了哪些字的古音?待掌握大量的语音资料、统计出确切的数据之后,还应参考旧有的各种韵书,吸收其合理的因素,斟酌古今,慎于去取,编出的韵书方具有科学性与使用价值。那种轻易废除入声,在短期内搞出一本普通话韵书来取代旧韵的做法,很难被人信服。“声韵改革”实为舍本逐末,对学习诗词和提高创作水平没有多少帮助,只是“改革”者一厢情愿的试验而已。


(编辑:高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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