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出版社有限公司是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电影家协会主管主办的国有独资公司。其前身是成立于1956年5月的中国电影出版社。65年来,中国电影出版社有限公司服务中国电影事业和电影产业发展,服务半岛公司官方网站入口查询和中国影协工作大局,服务电影教育和电影观众,是我国电影领域的知名品牌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1.质检校对部负责人1名
2.发行部主管2名
3.人力资源部主管1名
4.财务部主管1名
5.党群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
(三)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规守纪。
(五)责任感强,能吃苦、肯奉献、讲大局,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六)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专业技能。
(七)已参加工作或者参加工作后现待业且社保关系在京,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6月及以后出生),取得国家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不含应届高校毕业生或者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八)不限制户籍,不解决北京户口,不接收人事档案。
(九)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9.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岗位条件
1.质检校对部负责人:主持质检校对部日常工作,负责图书质量检查、校对等工作。要求:掌握图书质检校对专业知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艺术学类专业;具有出版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发行部主管:负责图书发行工作,制订公司年度发行计划,承担图书发行铺货、销售回款和销售渠道对接、拓展、维护,参加图书订货会,制定图书营销方案,协调组织线上线下销售活动、媒体投放和宣传渠道扩展维护等工作。要求:熟悉图书出版及发行流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出版、发行、营销相关专业;具有三年及以上发行、营销相关工作经验。
3.人力资源部主管: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组织招聘、培训和绩效考核工作,执行并完善公司人事制度,做好员工工资福利社保管理等工作。要求:具有良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了解劳动人事政策法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具有三年及以上人力资源工作经验;中共党员。
4.财务部主管:负责日常财务工作,包括日常费用报销,季度、年度费用汇总及分析,工资、社保管理,公积金基数调整及汇缴,参与公司项目管理,为项目运行提供决策依据和财务支持。要求:熟悉企业财务制度,熟练使用各类财务软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相关专业;具有会计专业职称,具有三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5.党群办公室工作人员:协助做好党务工作,包括党员教育管理、公文起草、党费收缴、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员信息系统维护及等。要求: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一定文字功底,能够撰写各类文件和报告,具有党建活动策划、组织与协调能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相关专业;具备国有企业党务工作经验,中共党员。
四、工作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应聘人员需登录“半岛公司官方网站入口查询所属单位招聘云平台”(网址:http://zp.www.buttkin.com),注册并选择岗位报名。请按平台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17:00。
(二)考核: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可在“半岛公司官方网站入口查询所属单位招聘云平台”已报岗位页面状态栏查询。考核分为初试和复试两轮面试,面试初试成绩前5名人员进入面试复试。
(三)体检和考察:根据面试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通过者由公司人事部门进行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在中国文艺网对各岗位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新聘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 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常用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2.在任何环节自愿退出,要及时与我们沟通说明,以免影响选聘工作正常进行。
3.对未进入考核及后续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再单独进行通知。
4.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各项工作。
5.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违反选聘规定,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应聘资格。
本公告由中国电影出版社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10-64296643、64296612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64812337
中国电影出版社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