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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迅告《苦女人周迅》侵权 出版方被判赔偿20万

时间:2012年07月31日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王丽娜

  图书《苦女人周迅——爱情是伤人利器》中,讲述了艺人周迅的感情历程,还有周迅和王烁分手的几个版本,这本书让周迅“很受伤害”。认为书中内容纯属捏造,且侵害了其名誉权,周迅起诉出版者、发行方等索赔95万元。昨天上午,朝阳法院一审宣判此案,周迅获赔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28万元。

  周迅称,该书无中生有、捏造虚假信息,比如捏造“周迅和王烁分手的原因”为“怀孕并流产”等4个版本等等,类似侵犯周迅名誉权的文字有35处。

  周迅说,她作为国内一线艺人,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图书的创作者、出版方等借其知名度故意制造噱头、制造虚假消息,吸引公众注意,牟取巨额商业利益,给其带来困扰和精神上的伤害,故起诉索赔95万元。

  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再次开审此案。上海本周图书有限公司(下称本周图书公司)辩称,该书非传记,引用了周迅在各种场合说过的话,及对以往媒体新闻报道的编排,并没有诽谤、侮辱的内容。

  昨天,法院经过半个小时的合议后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本周图书公司将大量似是而非的与周迅私人感情生活相关的内容集结成书,以引发读者兴趣为手段,以营利为目的,主观上存在恶意。如周迅被曝怀孕一事,媒体报道明确指出周迅的经纪人已回应称“都是假的”,但本周图书公司在明知的情况下,仍将周迅被曝怀孕一事作为“周迅与王某分手不同版本”之“周迅怀孕并流产版”“以供消遣”。虽书中也曾表示周迅否认该事实,但显然不足以消除读者已产生的猜测和负面认识。另外,本周图书公司不对素材进行认真、深入地核实,仅凭网页和视频等内容草率成文,会导致读者对周迅产生负面认识,确会给周迅的名誉权造成侵害。

  法院还认定,江苏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作为出版单位,对作品内容未予严格审核,致使含有侵权内容的作品得以出版发行,主观上存在过错,且之后亦未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法院一审判决江苏人民出版社和本周图书公司登报道歉,并赔偿周迅经济损失20万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8万元。

(编辑: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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